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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委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启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是三明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抓手。此次检查在三明市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检查组负责制,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明确的地方党委12项责任内容和部门党组(党委)11项责任内容的落实情况。 此次检查由市委办公室总协调牵头,纪委、组织、宣传等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助,分为问题摸排、实地检查、约谈反馈、整改落实等环节,采取重点检查、常规检查相结合,全面了解各县(市、区)及部门、学校、市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在前期收集汇总各地区和部门存在问题基础上,检查组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分别对县(市、区)、5个市直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每个县延伸检查2个乡镇(街道)、2个部门和市直单位1至2个下属单位,常规检查分别由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牵头组织开展。 在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由相关市领导带队开展约谈反馈,并移交“问题清单”“问责建议”,被检查地方、单位需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常规检查不开展约谈工作,“问题清单”“问责建议”由牵头部门反馈被检查单位,各检查组负责督促整改落实,既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形成监督检查闭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此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开见面会,不搞层层陪同,既查阅内页资料,查看相关数据,又深入一线察看现场、走访群众,全面收集了解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加强与被检查地区、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同时注重发现被检查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政治生态。(三明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