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首先抓设置。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的变化以及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其次抓配备。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要求机关党委、驻岩单位党委都要力争配备1名以上专职党务干部(专职副书记或专职党办主任);配齐配强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明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第三抓换届。党组织任期届满,及时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及时增补。第四抓培训。采用集中培训、轮岗锻炼、“送教上门”等方法,加强基层党务干部的培训,力争两年内对所属党组织支委以上的党务干部轮训一遍。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员发展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质量关;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中培训、政审、考察、审批、转正等各个环节,执行发展党员公示、预审、票决、发展党员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程序关;要求发展党员过程中该具备的材料必须完备,各种表格要完整、准确填写,严把材料关。三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工作计划和汇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组织服务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选举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争先创优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四是规范党建活动载体。要求把开展争当“红土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市直机关、驻岩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载体,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在这些总的载体统领下,结合单位实际、岗位特点和各个时期的工作创新党建工作子载体、分载体,既坚持长期有效的活动载体,又积极探索党内活动的新载体。在设计党建载体时,既要注意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又能紧贴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五是规范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解决好党组织办公场所、活动场地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增加软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要求独立法人单位要有一处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建立党员活动室,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党的制度等。六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从2008年4月开始,严格按新的标准收缴党费,准确测算党费收缴基数和党费收缴比例,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的时间要求,按规定做好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设立专门帐户,确定专人管理,并定期公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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