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领导与指导】
马新岚对省法院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近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主持召开机关队伍建设(党建)分析会。马新岚指出,2009年全省法院要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为龙头,按照“抓党建、管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着重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要以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统领公信。按照省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要求,坚持“三个至上”,公正高效司法,服务海西先行,全力为大局服务,全力为人民司法。二要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实现公信。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现品牌项目带动,全力解决突出问题。三要以热情文明的服务赢得公信。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机制,改进便民诉讼工作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要以清正廉洁的队伍保障公信。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着力增强队伍的宗旨观念、实践能力、责任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思想品格的修养,依靠党性办案,办公正案、公信案。五要以畅通有效的社会互动增强公信。加强与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律师等的沟通协调,大力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弘扬主旋律,树立司法品牌,扩大法院工作和法制宣传的影响力感召力。六要以全省法院的整体形象提升公信。重基层基础,重指导监督,重整体推进,重省院带头。各级法院、每个部门、每位干警都要从“公信立院、公信立庭、公信立人”做起,从本单位和自身做起,以德立“信”,以能强“信”,以廉守“信”,以绩彰“信”,以新的更好的业绩,为大局为人民服务,向建国60周年献礼。
(省法院机关党委)
【群团工作】
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日前,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同志春节期间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主席刘群英强调,陈至立同志关于妇联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使妇女得到实惠、普惠和长惠的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是对我省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的鼓舞和鞭策。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陈至立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三惠”,从广大妇女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通过载体创新、工作创新、机制创新,使广大妇女获得真正实惠、普遍实惠和长期实惠。要按照陈至立副委员长提出的在今年换届中要使村两委女性“一把手”有较大幅度提高的要求,进一步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全省女村支书、女村委会主任比例有较大提高。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拓宽资金渠道,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要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和覆盖面,特别要主动会同卫生等部门,通过人大、政协“两会”议案、提案和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呼吁,大力推动落实和实施妇女常见疾病普查。会议认为,陈至立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当前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全国妇联对妇女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各级妇联一定要思想主动跟进、行动主动跟进、举措主动跟进,把学习贯彻陈至立副委员长讲话和贯彻卢展工书记对妇联工作“四个立足”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把“三惠”要求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利民、惠民政策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切实让妇女群众得到“三惠”。
(省妇联机关党委)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一是突出科学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扎实推进中长期规划的基础性调研。为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省发改委近期已着手进行“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围绕国内外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结构、城乡区域、基础设施、教科文卫、改革开放、闽台交流与合作、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十大方面,提出了包含35个专题的《福建省“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拟公开选聘课题研究单位,夯实“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基础,努力使规划编制更贴近实际情况,更符合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求。二是突出履行好参谋助手职能,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为提高经济运行跟踪分析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省发改委紧盯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早开展月度工业用电量、金融信贷、企业生产情况等数据的调查摸底,力求及时准确地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举措,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以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突出提高项目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项目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方式方法,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办理服务指南》等系列文件,有效规范了项目审批程序、概算管理和资金安排等。同时,积极开展立法规划,《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条例》等三个项目已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 四是突出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制订系统业务培训计划。突出了基层反映较为强烈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培训、宏观经济分析培训、项目申报业务培训等,努力使培训内容更实用、培训成效更显著。
(省发改委机关党委)
省司法厅努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和保障民生
省司法厅以维护和保障民生、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为工作重点,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一是发挥指导作用。深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撰写“加强法律援助窗口文明建设,提升为海西建设的服务水平”调研文章,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加强窗口文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将法律援助形式、援助对象、援助受理程序等内容上墙公示,制定了《法律援助办事公开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营造诚信、文明服务环境。三是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比数量、比质量、比形象的“三比”活动,进一步放宽援助条件,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和覆盖面,2008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24件,解答法律咨询110342人次,受援人达16884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2262.72万元。四是建立、推行农民、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全省各地发放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证”,全省共发放《法律援助证》37.9万份。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全省共有1186名律师注册登记,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省司法厅机关党委)
【市县机关党建】
漳州市直机关在基层党组织
和流动党员中开展双互动“五个一”活动
针对当前流动党员生产生活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漳州市直机关各党委(直属党委、总支)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在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中开展双向互动“五个一”活动,即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一次走访帮扶、召开一场座谈会、发放一本《活动证》、赠送一本小读本、建立一个信息库”五个一活动。在流动党员中开展“提一条合理化建议、献一条有价值信息、办一件好事实事、带动一个劳动力转移、推荐或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活动,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漳州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