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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妇女工作简报2007年第十期
来源:省直妇工委 作者: 发表: 2008-2-3

2007年12月10日
 
*省直各单位妇女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省直妇工委召开“海峡西岸经济区巾帼建功现场经验交流会”
*省直妇工委对“巾帼文明岗”进行复查考核
*省妇联与省直妇工委联合召开《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意见座谈会
*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机关妇委会积极开展“双学双比”活动  服务新农村建设
*妇女工作简讯
 
 
省直各单位妇女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统计局、省经贸委、省农业厅机关妇委会召开委员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报告,畅谈党的十七大召开的重大意义,座谈交流学习体会。大家认为,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批准的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做的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科学发展观是报告中的一大理论亮点和重点。特别是“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首次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是对我省干部群众建设海西实践的充分肯定,对推进海西建设的鼓励支持,是对福建发展的期望和重托,我们倍感亲切,倍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大家纷纷表示我们妇女组织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各自工作各个方面,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省公安厅工青妇组织到连江县长龙镇向洋村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活动,宣讲活动受到当地民众的欢迎,他们说,听了公安机关同志的宣讲,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解深刻多了、透彻多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干劲更大了、信心更足了。
 
省直妇工委召开“海峡西岸经济区巾帼建功现场经验交流会”
    12月4日,省直妇工委召开“海峡西岸经济区巾帼建功现场经验交流会”。厅局机关妇委会主任和“巾帼文明岗”的负责人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现场实地考察,观看了福建联通10010客户服务中心“巾帼文明岗”。二是开展有关创建规范化管理的交流,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联通福建分公司东街营业厅提供了有关资料供大家参观学习。三是大会交流,听取了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省发改委老干处、福建联通10010客户服务中心、省直机关医院等单位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的经验介绍。四是开展培训,省直妇工委主任胡世平就如何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指导,并对“巾帼文明岗”的规范管理作了说明。与会同志通过参观、培训和交流,深受启发,认为会议开得生动、形象、活泼,有助于推动省直机关“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省直妇工委对“巾帼文明岗”进行复查考核
    最近,省直妇工委组织18个考核组对106个全国、省级、省直机关“巾帼文明岗”进行复查,同时,对39个新建立的“巾帼文明岗”进行考核。这次复查、考核有以下四个特点:一、各单位的党组织十分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或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二、各单位创岗人员积极性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高效服务,创造出一流的业绩,受到群众好评。三、创建活动做到以全面提高女性素质为重点,突出岗位成才和岗位建功,把推进妇女进步发展融入了整个创建活动中,使她们得以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在参与中实现人生价值;四、各单位创建活动,做到注重抓典型、树品牌、创特色,扩大示范辐射作用,每个岗位既成为本单位的表率和标兵,又充分发挥龙头和辐射的功能,带动了更多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在复查、考核中也发现部分岗位存在创建活动不够规范,材料归档不够规范等问题,要求近期进行整改,确保“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质量。
 
省妇联与省直妇工委联合召开《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意见座谈会
    10月16日,省直机关妇工委召开《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意见座谈会,省委办公厅、省人大、省纪委、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委党校、福建日报社、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等单位妇委会主任以及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等省直女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座谈会。大家在发言中肯定征求意见稿内容详实,操作性强、很多提法有突破,有创新,同时也针对我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现状、热点难点等问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对全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修改提出了许多建议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全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修改应注重实效,特别在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加强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权益保护,强化对违法责任的追究处罚力度等方面要与时俱进,使其更具有操作性。为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妇委会事先召开许多场座谈会,还多方面征求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意见。
 
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机关妇委会积极开展“双学双比”活动  服务新农村建设
    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指导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2006年获得福建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2007年局直属机关妇委继续将“双学双比”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双学双比”活动推上一个新台阶。
    1、继续加强领导,在资金上扶持挂钩点。做到2007年专项资金不低于2006年水平,并经常深入“双学双比”活动挂钩点,及时了解“双学双比”活动开展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2007年增加平潭县岚城镇流东村和古田县水口镇溪岚村2个村每个点3万元。
    2、大力开展“科技入户”活动。通过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制定渔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帮助示范户制定生产计划,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池、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长效机制,促进水产品稳步增产、渔业稳定增效和渔民持续增收,建立山区“双学双比”示范点,推动当地及周边地区淡水渔业的发展。通过技术落实到户,将增产增效直接惠及渔民。
    3、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致富本领。继续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注重现场指导和疑难问题解答,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大力培养科技女带头人,重视发挥她们的带动作用,逐步从女能手向女带头人、女技术辅导员过渡,用身边的典型推动“双学双比”活动深入开展。
 [简讯]
    △省委办公厅机关妇委会组织厅机关“爱心妈妈”代表,带上学习用品专程赴永泰看望结对的留守儿童。她们与留守儿童亲切交谈,鼓励留守儿童要学会坚强、学会自立,好好学习,让父母放心,并与学校教师进行座谈,了解留守儿童在校表现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妇委会开展“军事日”活动。听取了国防形势及部队建设和武器装备知识介绍,并进行了实弹射击体验。大家纷纷反映,通过“军事日”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对中央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台基本方针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战略决策的理解,增强了国防意识及责任感和使命感。
    △省水利厅直属妇委会邀请省妇幼保健院张方林主任医师为全厅女职工举办“女性生理健康与自我保健”知识讲座。张主任主要通过图片的形式,针对女性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女性常见的妇科疾病、多发病的表现、预防与治疗、日常保健知识等讲授,受到了一致好评。
    △省审计厅机关妇委会组织全厅机关女干部女职工前往省博物馆参观国家宝藏精品展览。这次参观展览,让厅机关妇女干部职工接受了一次的特殊的文化熏陶,丰富了厅机关妇女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加了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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