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工党〔2007〕5号
关于印发《工委机关文明礼仪公约》的通知
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工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树立形象,现将《工委机关文明礼仪公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觉践行。
省直工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07年2月26日
工委机关文明礼仪公约(试行)
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影响他人工作。进入他人办公室前要轻声敲门示意,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助人为乐。因工作失误给单位或个人带来不便时,要真诚道歉。
3、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讲普通话。着装整洁得体,符合国家公务人员职业特点。出席重要公务活动时,男士着正装,女士着职业装或套装。
4、坚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十字礼貌用语;语言运用要准确简明,轻重得当,尊重对方。
5、工作称谓要符合身份,下级对上级以姓氏加职务相称,上级对下级或同级,可称职务,也可直呼其名。党、团会议或活动中均以同志相称。
6、参加会议要严格遵守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并在指定区域靠前就座;会议进行中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成振动状态,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会后让来宾、领导先退场,与会人员再礼让退场,将废弃物带出会场。
7、客人来访要起身相迎,主动询问来访目的,及时解决问题或帮助引见他人,不能马上解决时要讲明原因并致歉,临走时要起身相送。
8、相互介绍时先向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者引见职位低者;自我介绍时先向对方问好,再依次说出自己的单位、姓名和身份。
9、彼此握手用力要适中,年轻者、男士、职位低者要先等长者、女士、职位高者伸手后再接握,如任何一方已伸手示意,另一方要马上接握。
10、递送名片时应将名片正面朝向对方,双手呈上,接受者应双手接过,浏览后方可收藏。
11、相互交谈时双方要保持一定距离,讲话者目光要照顾到在场的每个人,运用手势时避免指点对方。聆听者要目光专注,保持呼应,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
12、接拨电话要互致问候,礼貌谦恭。电话铃响尽快接听,主叫者主动自我介绍并证实对方身份。通话内容言简意赅,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遵守办公楼管理规定,维护办公环境卫生,服从有关人员管理,出入机关大门主动出示证件,骑车人自觉下车。
14、爱护办公设备和公用设施,自觉节水节电节能,节约办公用品。
15、保持仪容整洁,避免当众剔牙、挖鼻孔等不文明行为;培养良好饮食习惯,节约粮食,不酗酒,在公共场所就餐时不大声喧哗。
16、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在禁止吸烟的场合吸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给需要帮助的乘客让座。
17、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时,要提升旅游文明素质,纠正不文明行为,遵守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
18、外出住宿和就餐时,尊重服务人员,多用礼貌用语,不刁难、歧视服务人员。
19、对人承诺要守信,与人相约要守时;拜访亲友提前预约,尽量避开用餐时间,晚间拜访不宜久留。
20、开玩笑应适度,不开庸俗玩笑,不拿他人生理缺陷开玩笑,不用网络或手机短信传播内容不健康的玩笑。
21、驾车或骑车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礼让,严禁无照及酒后驾车。
22、家庭成员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教育子女讲求科学,注意方法;邻里之间彼此关照、礼貌谦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