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工党〔2007〕11号
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和实行“五个好”党支部年度考评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工委履职效能,创造一流业绩,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工委机关党委要建立和实行“五个好”党支部年度考评制度,并在“五个好”达标党支部中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的,按照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建立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为重点,突出考评各党支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否紧紧围绕工委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个好”建设成效明显,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部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具体做法与成效。
二、考评办法
1、自查自评。各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对照《“五个好”党支部考评标准》,对本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并填报《工委机关“五个好”党支部申报表》及《工委机关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
2、支部互评。由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根据其他支部自查自评和了解掌握的情况,相互进行评估,并按《考评标准》评出互评分数,报机关党委。
3、组织考核。机关党委组织考评小组,在各支部自查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依据《考评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
4、公示表彰。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议,提出年度“五个好”党支部名单,并以书面通报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机关党委根据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和各支部互评情况,每两年在年度“五个好”达标党支部中再评选出一批先进党支部。
三、考评标准
考评实行百分制与等级制结合(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差)的评价标准。具体考评标准详见考评表(附后)。
四、具体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和实行“五个好”党支部年度考评制度,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提高对建立和完善“五个好”党支部年度考评制度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形成抓机关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并组织动员机关党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要做好基础性工作。各支部要按照“五个好”党支部年度考评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文档、图片等创建活动基础性台帐的归档整理以及支部活动记录。
3、要坚持考评标准。各支部在自查自评以及互评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机关党委将按照评分标准,对各支部每年度的创建活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附:工委机关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
2007年5月24日
主题词:机关党的工作 “五个好”党支部 考评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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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工委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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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 2007年5月24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