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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2007年第四期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作者: 省直工会 发表: 2007-6-6

                                省直工会举办“五一”劳模联谊活动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典型,劳模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为庆祝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盛大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表达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心和爱护,在省直机关进一步形成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劳模为海西建功立业。4月26日,省直机关工会、省直机关劳模协会组织了近百名省直单位的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海峡颐乐园开展了联谊活动。来自省直机关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欢聚一堂,共叙海西建设成就,畅谈八闽发展新篇,并兴致勃勃地参加了健康讲座和健身活动。
   省直党工委委员、省直工会主席侯铸龙,省民政厅纪检组长、全国劳模、省直机关劳模协会副会长高雪玉参加了此次活动。(盛帜)
 
                           泉州市直机关工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
 
    5月29日,泉州市直机关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泉州酒店隆重召开。代表市直机关各行业各部门8600多名工会会员的144位代表出席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了泉州市直机关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这是我省第一个实行代表大会制度的市直机关工会。
    泉州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世杰、副书记黄英林、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林惠玲等领导出席了代表大会,省直机关工委委员、省直工会主席侯铸龙应邀到会祝贺。
    李世杰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长期以来,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积极有效履行职责,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工会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机关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其人手少、任务重,活动多、经费缺,级别低、协调难的问题,制约着机关工会工作的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市直机关工委与市总工会多次协商并经泉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调整设置为市直机关工会委员会。讲话中,李书记对新成立的市直机关工会委员会提出八点要求。一是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好中求快、支撑带动”发展主线,组织干部职工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中建功立业;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对党负责和对职工负责统一起来,做到“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三是着力提高机关职工队伍素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增强素质、自我达标”以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四是努力提高机关工会的履职能力,通过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促进和谐机关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在市直机关营造出平等关爱、团结互助、和谐融洽、干事创业的环境和良好风气;六是加强机关工会队伍建设,各级工会干部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不仅要有“望尽天涯路”那种志存高远的追求,还要耐得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和寂寞;七是加强机关工会组织建设,尽快成立机关系统工会;八是加强机关工会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省直机关工委委员、省直工会主席侯铸龙,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林惠玲也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在对新成立的市直机关工会委员会表示热烈祝贺的同时,提出了工作希望。
    泉州市直机关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了市直机关工会委员会提出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共创人际关系和谐机关》的倡议。
 
                          省直工会开展2006年度基层工会财务互评汇审活动
 
    省直基层工会组织2006年度财务互评汇审工作日前圆满完成,593个基层工会参加了这次互评汇审工作。本次互评汇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是:
    1、增强了基层工会和财会干部依法缴费意识,在基层工会和各财务互助组的共同努力下,90%的单位都做到了及时足额计拨、上解工会经费,拨缴经费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4.44%。
    2、促进了基层工会财会人员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促进了基层工会财会干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提高。
    3、掌握各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及财务管理状况,为评比竞赛和推荐2005-2006年度省直基层工会财务先进工作者提供了依据。
    4、推进了基层工会建章立制,完善和规范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推动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互评汇审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工会财会人员没有认识到互评汇审工作的重要性,本着走过场的态度参加这次互评汇审工作,有的没有携带资料或资料携带不齐或资料内容不完整,有的记帐凭证甚至没有装订就送来评审。
    二是工作态度不端正。少数同志在互评汇审工作中心不在焉,喝茶聊天,应付交差;有的不按时到会,迟到早退,责任心不强,还有的认为产业工会与省直工会平级,不愿参加评审工作等。
    三是基础工作不规范。一些单位没有按《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帐务处理不规范;在一些基层工会账目中无法找到“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上解经费支出”等会计核算科目,甚至出现帐表不符,帐帐不符等现象。
    四是财务管理不严谨。有的单位报销手续不完备,白条多;有的单位没有按时、足额计拨、上解工会经费,个别单位没有足额收缴会员会费。
    近期,省直工会财务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到未参加今年互评汇审的单位进行账务评审和对帐工作。
                     (省直工会财务部)
 
编者按
    省地质测绘院工会是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2006年度,被省直工会授予“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奖”。最近,他们在院十一届一次职代会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与院行政在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签定了《福建省测绘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生育保护权利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先刊载如下,供基层工会学习借鉴。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集体合同规定》、《 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福建省地质测绘院集体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院实际,院行政与院工会经充分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我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我院发展,提高科学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二条  院应考虑自身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招收和使用女职工。院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院进行改组、改制时,对能胜任原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三条  院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
    第四条  院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应当男女平等。院应有计划地对女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五条  院应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院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宜。
    第六条  院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第七条  院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女工委应配合行政,宣传女职工卫生保障及妇科病防治知识,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  院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应逐步改善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设立一些必要的保护设施,对在职女职工每月发放卫生费。
    第九条  院每两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常见疾病检查,费用由院负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第十条  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院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
    第十一条  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院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
    第十二条  院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或者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每天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其一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二十分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十四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180天(包括产前假),男方在本单位照顾假为10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21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0天。
    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流产第一次可给营养补助费100元,流产第二次可给营养补助费50元,流产超过三次(含三次)不予补助。
    第十七条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或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请产前假或哺乳假(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女职工休产前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基本工资60%发放,若低于当年度省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八条  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按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患有严重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单位可给予照顾,暂时调做其它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二十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成立人数对等监督小组,至少每半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职代会通报。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四年,自2007年3月6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原“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细则”同时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作为院集体合同附件,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省地税局机关召开三届三次职工代表暨四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5月18日上午,省地税局机关召开三届三次职工代表暨四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审议了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了机关工会和经审会的工作报告,并对会前征求到的职工提案进行了反馈。
    省地税局副局长施隆银同志代表党组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施副局长指出,自上次会议以来,机关工会在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好,服务群众开展活动好,维护权益组织建设好,省局党组对机关工会的工作是满意的。施副局长对机关工会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把握形势,准确站位,融入大局。要围绕地税中心工作要求,把贯彻上级工会精神与地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机关工会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结合起来;要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海西立新功”活动,引导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在岗位中落实工作,在岗位中提升自己,在岗位中建功立业;要大力推动和谐机关建设,从自身特点出发,以建设和谐人际关系和和谐文化为重点,切实在推动和谐机关建设中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是努力作为,凝聚力量,服务群众。要进一步做好劳务工入会后的相关工作,抓住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增强工会的凝聚力;要狠抓落实有效作为,认真落实省直工委《关于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若干意见》,切实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带工作、带队伍、带典型、带载体、带活力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善于从解决机关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和具体问题入手,善于把复杂、琐碎、抽象的事情变成一个个看得见、摸的着、可操作的行动方案。
   三是增强责任,夯实基础,切实维权。要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充分发挥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贴近干部职工的优势,满腔热情地做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要突出重点维权,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对涉及机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工会要提前介入,提前参与,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立足基层维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干部职工的联系,把竭诚为干部职工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干部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维权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省地税局机关工会)
 
                                            金 叶 飘 香
                        ——省烟草专卖局机关职工歌咏比赛掠影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机关,5月18日,省烟草专卖局机关工会举办了职工歌咏比赛。
    镜头一:第一个上场的“芸香阁”代表队用“声、色、动作”的组合变化,将一曲“众人划桨开大船”演绎地淋漓尽致,为歌咏比赛拉开了帷幕。紧接其后出场的是老干部代表队,看着白发飘飘的老同志走上合唱台,大家不仅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也许走过无数岁月,幸福的热望总在心头------”,整齐合一的歌声响起,打消了大家的疑虑,观众们为老同志的执着信念感动,送上了雷鸣般的掌声。
    镜头二:歌咏比赛中业余“指挥家”的风采,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其中,有一位“指挥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节拍和音律的变化,他的身体在轻轻的摇摆,时而豪放,时而舒缓,整个指挥过程令人感到亲切大气。谁啊?这么专业------他就是省烟草专卖局的杨培森局长。
    镜头三:比赛进行的十分激烈,高分不断出现,给最后出场的海晟连锁代表队带来不小的压力。只见她们略施粉黛,白衣飘飘,“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中国------”流畅柔美的歌声、起伏跌宕的声部,征服了全场观众,也征服了评委,“娘子军们”以9、73的现场最高分完美胜出,捧走了本次比赛的一等奖。
    职工歌咏比赛在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星光指挥的全场大合唱“金叶风采”中圆满落幕。            (省烟草专卖局机关工会)
 
    简讯一组
 
    5月1日上午,在省直工会侯铸龙主席带领下,省直工会一行5人前往省妇幼保健院,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235位医护人员,向她们表示节日的慰问,并送去慰问晶和鲜花。
    省气象局机关第二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07年4月28日隆重召开,会议听取了杨维生局长作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业务服务能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局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文明办领导分别作的机关民主管理建设、干部评议监督、机关福利和财务收支、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上还通报了职代会提案征集活动情况,对职工提出的出租车进入机关大院等三条意见加以说明。
    为推进劳务工入会和维权工作,动员和组织劳务工与机关干警共同参与和谐机关建设,4月26日,省公安厅机关工会举办了首届劳务工技能比赛。比赛结合劳务工本职工作,分汉字录入、公文排版、创意排版等3个项目。通过比赛,展示了厅机关劳务工的风采,增强了劳务工的归属感和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厅直属工会主席杨国清为获奖选手颁发了奖金和荣誉证书。
    省文化厅直属工会及所辖各基层工会,在厅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的重视支持下,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在建设海峡西岸文化强省的实践中,注重夯实组织基础、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会活力、提高履职实效,健全维权机制、推进民主管理,取得一系列可喜成果。“五一”期间,经自评、互评和考核验收,省实验闽剧院工会、省博物院工会、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工会等十一个基层工会获得省直文化系统2004~2006年度“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省直医务工会举办了首届读书成果报告会,省级机关医院工会和省立医院工会在报告会上交流学习心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直医务工会主席张守臣出席会议并就深入开展“为建设海峡西岸建功立业”  读书活动,把读书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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