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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马新岚在2006年省直党建带三建会上的讲话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作者: 团工委 发表: 2007-1-19

在省直机关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马新岚
(2006年11月10日)
 
同志们:
    正值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际,省直机关工委今天召开省直机关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以下简称“三建”)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年来省直机关党建带“三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党建带“三建”工作。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动员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闽委发〔2005〕11号),积极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些年来,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闽委发〔2002〕4号)、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闽委工〔2002〕17号)和《关于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若干意见》(闽委工〔2004〕8号)等文件精神,尤其是去年省委召开工青妇工作会议以来,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机关党建带“三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机关党组织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与落实,工青妇工作与党建工作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基层工青妇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刚才省纪委、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电力勘察设计院等单位的交流发言,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省直机关党建带“三建”工作的过程,体现了各单位党组织对工青妇工作的关心重视,展示了通过党建带“三建”,工青妇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加强自身的成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的领导对省直机关工青妇工作一贯关心、支持,今天省总工会林际彪副主席,团省委李长根副书记,省妇联陈允萍副主席莅临会议,并发表了很好的讲话,充分肯定了省直机关工青妇工作,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新形势下抓好省直机关党建带“三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明确党建带“三建”工作的意义
    工青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青妇组织的建设从来就是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六中全会部署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同群众工作密切相关,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是六中全会再一次对全党提出的明确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抓好党建带“三建”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是服务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省直机关党组织不仅要在全局中认识和把握党建带“三建”工作的重要性,而且应当从机关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从党政机关工作职能特点出发,认识和把握党建带“三建”工作的重要性,为党建带“三建”工作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增强创造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抓好党建带“三建”工作,是贯彻党章和《条例》的职责所在。党建带“三建”对机关各级党组织而言首先是一种责任,党章和《条例》在这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和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些既是机关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检验机关党组织是否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标尺。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条例》,这是对机关党组织政治纪律的要求。要履行好党章、《条例》所赋予的职责,就必须加强党建带“三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干部、职工、群众团结、组织在党的周围,集聚力量推进海西建设。
    抓好党建带“三建”工作,是推进机关整体走前头的内在需要。“四个围绕”、“三个走前头”是省委对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贯彻“四个围绕”,实现“三个走前头”的主体。省直机关有5万多党员,工会会员6万多人,青年大军10万,妇女占干部职工总数1/3以上。要看到,工青妇群体地位特殊,身份多重,他们既是工青妇组织中的一名成员,绝大多数又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他们不仅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更是党执政的主体力量。同时要看到,省直机关虽然具有党员比例高,党员领导干部集中的特点,但是省直机关在职工作人员还有数万名是非党干部、职工。他们工作在各个岗位和层面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各单位的中心任务,要通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去实现和完成。机关工作的整体走前头,是“众人拾柴”的结果。加强党建带“三建”工作,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机关整体走前头,树形象。
    抓好党建带“三建”,是党建和“三建”同建共发展的客观要求。党建带“三建”是辩证统一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工青妇工作的实践者、推动者。通过党建与“三建”的带建、同建,二者相得益彰。从党建带动作用看,就是通过学习借鉴党的建设经验,把工、青、妇组织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作用、各自群体信赖的“职工之家”、“五四红旗”团组织和“妇女之家”。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历来是党的事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源泉。从党建带“三建”的进程看,工青妇组织展示出的发展生机,创造出的鲜活经验,也必将促进党的工作发展,推动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变,形成“党建带三建”、“三建促党建”,党建与“三建”同建共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增强党建带“三建”工作的实效
    党建带“三建”,是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党建带“三建”,是与党的中心任务相联系,是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服务的,是动态的发展过程。当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时机和省委赋予机关党的工作新任务新职责,这既是为机关党的建设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也为党建带“三建”工作提供大有作为的平台。党建带“三建”,龙头是党建,重点在于带,关键在于建。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带”、“建”意识,履行“带”、“建”职责,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我省新的发展阶段“四四六一”总体工作部署和“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切实做好带方向、带工作、带队伍,带典型、带载体、带活力的各项带建工作。
    要把“带”的根本放在把握工青妇工作的方向上。正确的工作方向,是工青妇工作蓬勃发展的生命线。省直机关是领导机关,担负着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管理和建设重任,植根于省直机关土壤之中的工青妇组织,更要讲方向、讲大局、讲政治。坚持机关工青妇工作正确方向,是机关党建带“三建”的根本问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促进工青妇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工青妇组织中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主张成为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群众的自觉行动。省委已决定省第八次党代会将于本月下旬召开,党代会之后,机关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妇女学好党代会文件,在各自的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聪明才智汇集到全面推进海西建设事业中来。要坚持“四个围绕”的工作取向。“四个围绕”是省委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对机关工青妇工作的新要求。只有把工青妇工作放在“四个围绕”中去定位、去思考、去部署、去行动,才能体现机关工青妇组织在服务海西建设中的特色与实效。机关党组织要带领工青妇组织在“四个围绕”中找准工作位置,发挥更大作用。
要把“带”的重点放在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上。工青妇组织是党领导的工人阶段、先进青年、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工青妇组织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是其他组织所不能替代的。党建带“三建”并不是让党组织包揽工青妇工作,更不是取代工青妇组织,而是更好地发挥工青妇组织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党的阶段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海西建设中的作用。当前,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工青妇组织深化“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功立业”活动。要指导、支持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开展经济技术创新等各种劳动竞赛、岗位建功成才、职工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指导、支持各级共青团组织从青年特点出发,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为海西献青春”、“创一流,争先锋”、“青年突击队”劳动竞赛等活动;指导各级妇联组织深化“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女性素质工程”等活动。通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旗帜上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投身“海西”建设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凝聚人心、集聚力量、推动发展的作用,为“海西”建设当好“主力军”,崛起“生力军”,顶起“半边天”。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机关党组织要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最大限度地发挥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不断推动他们把各自所联系的群众组织到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机关建设中来。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工青妇组织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切实加强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他们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构建和谐文化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指导工青妇组织开展“知荣明耻,从岗位履职做起”、“知荣辱,树新风,走前头”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八荣八耻”的积极践行者,促进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要指导工青妇组织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青年、妇女)”、“职工之家”、“和谐企业”、“青年文明号”、“城乡互动百千万工程”、“和谐家庭”、“和谐机关”等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共建共享和谐的机关和社会氛围。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作用。要指导工青妇组织维护各自群体的合法权益,多做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中利益格局的调整等问题,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工青妇组织要用适合各自群体特点的方式去做人的工作,努力使自己的工作体现机关特色,符合群体要求,富有时代特征。
    要把“带”的关键放在加强工青妇组织自身建设上。按照宪法、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是新时期工青妇工作的鲜明特点。加强工青妇组织自身建设,是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的前提和保证。在党建带“三建”过程中,机关党组织要强化“造血”观念,千方百计地推动工青妇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要按照省委《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的《实施意见》,带动工青妇组织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不断提高工青妇组织的服务能力、组织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执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要指导工青妇组织正确处理“围绕中心与结合特点”、“发挥先进性与重视群众性”、“保证正确政治方向与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使工青妇工作真正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工青妇所能”的结合点上有新作为。要指导工青妇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克服机关化、行政化的趋向,努力成为最贴近职工、青年、妇女并最受他们欢迎的人。
    三、加强领导,提升党建带“三建”工作的水平
    虽然近几年机关党建带“三建”工作已经取得新的成绩,但应当清醒地看到,党建带“三建”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需要研究和加强。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福建省委《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最近下发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若干意见》,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动党建带“三建”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党建带“三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是宪法、党章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章程明确规定的,是工青妇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机关党组织要强化带“三建”的责任意识,敢于和善于领导,对工青妇组织工作中事关方向、工作原则、重要工作安排和班子配备等重大问题,要主动过问、关心、指导和帮助。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机关工青妇工作的责任制,形成机关党组织统一领导负总责,书记亲自抓,工青妇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工青妇工作放到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中一块规划、一起部署、一同考核、一并落实。机关各级工青妇组织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跟党走。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头脑清醒、明辨是非,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主动服从党的领导。
    要努力开拓创新。机关党建带“三建”工作,对机关党组织来说,是一个老任务新课题。新形势下的党建带“三建”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问题,需要我们从规律的角度去研究、探索和把握。同时,基层也有不少鲜活的经验需要我们去总结去推广。机关党组织要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不断开拓带“三建”的新视野,创新带“三建”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方式。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基层工青妇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各自群体特点,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善于理性思考,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党建带“三建”的新途径、新路子。
    要健全完善机制。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坚持原有好的制度、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党建带“三建”的工作制度,逐步形成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领导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工青妇组织联席会议制度,由机关党组织牵头,每年至少安排1—2次工青妇组织之间的工作交流,帮助工青妇组织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工青妇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党组织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定期督查工青妇工作制度。建立党建带“三建”工作科学评价制度,把“党建带三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适时予以表彰。今后在评先评优和推选省直机关各级党代表时,要有职工、青年、妇女的同志。省直工委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带“三建”工作协调机制,工委组织部要负起责任,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带好工青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措施,推动党建带“三建”工作整体协调发展;省直工会、省直团工委、省直妇工委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培育典型,并通过媒体宣传以及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同志们,坚持党建带“三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努力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和工青妇工作不断发展,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海西”建设的征程上,再立新功,再谱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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