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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花香满警营——福建省公安厅机关创建文明纪实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作者: 福建机关党建 发表: 2007-2-16

    如今,走进省公安厅大院的每一间办公室,每每看到的是人更精神了,物更整洁了,说话更和气了,办事更公道了,这里每天都在传播着文明的故事。
    三年来,福建省公安厅机关以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推行科学管理,扎实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不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美化警营文化环境,厅直机关文明程度和民警、职工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一)
    三年来,公安厅党委每季度都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并保证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到位,先后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提高了厅党委把握全局、分析形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厅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健全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的议事制度,完善厅党委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促进厅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省公安厅专门制定《厅党委委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内容包括建立教育活动联系点、组织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和作形势报告、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边学边查边改等八个方面。党委成员带头学习理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并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进行健康的思想交锋,增进班子的团结。针对征集到的163条意见建议,厅党委多次专题研究并制定出整改意见,逐一抓好跟踪落实。厅党委还研究建立了厅直机关“党员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制度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发挥作用具体化,服务群众长期化”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二)
    省公安厅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思想,继续推动公安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成了公安厅近年来的首要任务。三年来,通过工作组、督导组、挂职锻炼等形式,共分批分期下派了200多人次民警支持、帮助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共通过各种途径为基层公安机关争取工作经费近亿元。基层的面貌改观了,基层民警的精神状态也有了极大的改善。
    为积极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福建省公安厅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经常查摆、整改思想上、行为上的问题和不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慎独、慎始,防微杜渐,省厅的党委班子成了一个拒腐防变牢不可破的坚强领导核心。
    针对近年来重大敏感事件多、大型商贸活动多、重要警卫任务多的情况,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克服困难,主动施策,在提高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上狠下功夫,加强情报搜集和核查研判,强化重点控制和专案侦控,扎实推进以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为龙头的破案打击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全力侦办经济犯罪案件,深化禁毒严打斗争,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保持了对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三年来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20余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20万名,破案总数和百名民警破案数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包括侦破“2003.2.25”清华、北大爆炸案、“2004.2.24”丰泽特大持枪抢劫案、抓获公安部通缉的全国头号毒枭刘昭华等。据统计部门抽样调查,三年来全省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稳步上升,每年均在90%以上。受到公安部周永康部长、省委卢展工书记等领导的多次表扬。实践充分证明,这支队伍是认认真真地履行法定职责,成绩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扎扎实实地做出来的。
(三)
    三年来,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活动为契机,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大练兵活动,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实战的岗位练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民警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的提高,成功举办了全省大练兵汇报演练和第五届全省公安巡警防暴警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大赛,掀起练兵热潮。
    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严治警,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我省拥有“漳州110”、“晋江刑警”、凤里派出所三个被国务院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以“抢险救援勇士”郑忠华为代表的一批英雄模范人物。
    三年来,厅直机关各“窗口”单位全部获得“四优文明处室”称号,有6个单位被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坚持典型引路。厅机关组织开展了向晋江刑警、南平交警和任长霞、郑忠华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活动,省公安厅与省人事厅、省工青妇等有关部门联合评选表彰全省公安系统优秀科所队、优秀人民警察、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奖章、青年文明号、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表彰奖励活动,营造精神文明建设良好氛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三年来,组织开展向印度洋海啸灾区、三明、南平等灾区和遭受台风“龙王”袭击的地区以及机关病故民警捐款40余万元。
(四)
为使广大民警安心工作,厅机关规范了从优待警四项措施的运作模式,三年来,共为90人(次)病、伤、亡民警及亲属发放慰问救助金6万多元;向70位民警子女发放奖学金8万多元;为女民警发放特殊生活补助8万多元;组织33位民警疗休养。厅机关工会还对民警职工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33位困难民警档案,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并在节假日进行慰问。举办厅机关民警子女夏令营活动,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每年为每位民警职式进行一次体检,为女民警进行一次妇科体检。
为发挥厅机关工青妇群团组织积极作用,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工青妇工作的具体办法》,使工青妇组织不断加大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力度,厅工青妇组织连续第十年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2003年厅直团委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厅直妇委会被评为省直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评为先进集体,被省直机关妇委会评为“先进妇女组织”。
三年来,省厅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民警”活动,鼓励、引导民警立足本职、岗位成才。三年来,有150多人参加各类在职学习深造。还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举办第三届福建省公安民警歌手在奖赛、第七届福建省“水仙花”小品小戏小剧场公安专场比赛、第四届福建省公安系统“卫士之光”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八闽警民心连心”大型系列活动。
省厅机关党委还把美化机关大院环境纳入机关营房建设的整体规划,认真搞好、维护好机关大院的绿化,组织专门人员在大院裁花种草,厅机关绿化覆盖率始终保持在36%以上,多次被评为省市绿化先进单位,厅机关办公环境卫生始终保持井然有序、整洁、绿化美化。
   我们坚信,福建省公安厅的文明之花将会开得越来越鲜艳!
                                            (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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