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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省直机关第十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作者: 省直文明办 发表: 2007-1-23

闽直文明〔2006〕8号
省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省直机关第十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06年9月6日
 
 
 
关于开展创建省直机关第十届
(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
 
   近年来,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文明素质的提高和机关作风的转变,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省直机关第十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活动,对于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按照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全局、围绕履职、围绕作风、围绕形象,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使干部职工在思想道德、文明素质、机关风气、服务质量、文化生活、环境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不断推进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的观念,积极有效履职,把创建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谋划,围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来开展,促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牢固树立“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的观念,紧贴群众需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造福人民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注重特色,增强实效。把创建工作同业务工作、机关党建、各种创建结合起来,设计载体,开展活动,充分体现各自特色和亮点,务求实效。
   ——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制定创建规划,既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质量,又要量力而行,反对形式主义。根据不同单位、不同行业各自具体情况,找准创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扎实推进。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往创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着力在拓展思路、充实内容、改进方法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形式、手段和载体,总结特色创建经验,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呈现新面貌。
   三、主要目标
   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的主要目标是: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作风民主,高度重视加强党建工作和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健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在创建中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群众参与意识强,工、青、妇等组织健全,履职作用突出。
   2、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主动融入,有效履职,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成绩显著。改革意识强,创新举措多,经验先进,典型突出,单位综合性或单项工作多次荣获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奖励和表彰。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起抓,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重视培养和宣传本单位先进典型。中心组和处室重视理论武装工作,制度健全,形式多样,理论与实际结合好。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落实,内部团结,队伍稳定,风正气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开展诚信教育和实践活动,诚实守信,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诚信被投诉现象。
   4、加强民主管理,机关作风改进。加强队伍建设措施有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模范作用好,整体素质及业务能力较强。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办事程序公开、规范、效率高,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每年为基层、群众办几件实事,群众满意率高。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推广政务公开。积极构建“平安福建”,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安全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无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无发生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和邪教活动。
   5、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建设学习型机关,重视干部职工的素质与能力建设,实施继续教育计划,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培训计划落实。完成干部调训任务,继续教育成绩显著。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文体设施、场地和器材较齐全,发挥作用好。思想文化阵地健全,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作用。
   6、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卫生管理评比制度健全,办公场所整洁卫生。重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保持好,无脏乱差现象。卫生防疫、职工保健和单位环保工作达标,无污染事故发生。
   四、主要任务
   创建工作要按照年度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当前和下一段着重抓好的主要任务。
   1、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不断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普及,推进理论武装,促进成果转化。健全干部职工的学习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解决问题、履行职能、推动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察的重要内容。当前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中共中央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学习《江泽民文选》,潜心研读原著,学以致用,围绕我省新的发展阶段“四四六一”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建功立业。文明单位要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成为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模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为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2、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要把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科学安排,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省直机关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广泛开展践行荣辱观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践行荣辱观中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继续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之以恒地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培育、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新时期福建“三平精神”,深化机关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树新风为重点的“同迎奥运、共建文明”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情暖八闽、结对济困”、“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春风行动”、“金秋助学”、为灾区捐款等公益活动。努力做好机关与乡村挂钩帮扶工作,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紧紧围绕发展抓创建,不断营造建设海西的良好氛围。一是创建活动要同立足岗位、奉献“海西”建设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渗透到中心工作的方方面面,紧扣“围绕大局做贡献”、“为海西建设建功立业”主题,举办演讲会、报告会、风采图片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深化教育,凝聚力量,提高能力,有效履职,搭建平台,建功立业。二是创建活动要同转变机关作风、树立省直机关良好形象结合起来。继续强化机关公务纪律,认真解决在“第一道门槛”、“第一形象”和机关公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建立政务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创建活动要同加强机关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机关、学校、院落和住宅小区环境整治,优美环境,完善设施。办公室整洁明亮,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深化“全民节约、共同行动”主题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
  4、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以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和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深化“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引导公务员争做好学上进、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勤俭节约的模范。认真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学校、文明社区、军民共建和“六进社区”、“道德新风进万家”、“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继续深化“四优文明处室”创建活动。
  5、努力创建学习型单位,不断加强机关和企业文化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提高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开展读书报告会、交流会、演讲会、技能竞赛等活动,使学习成为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学习出勤率高,成绩优良,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逐年有所提高。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占领网络阵地,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新风。积极提炼出单位精神,并为广大干部职工熟知。三是积极推动“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建设。加强“五五”普法宣传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国防教育、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宣传教育。及时了解机关思想动态,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工作。继续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及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现“三个零指标”。
   五、加强领导
深化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发动群众,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1、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要深入动员,广泛发动,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努力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从领导重视向全体成员重视拓展,从职能部门重视向各处室重视延伸,真正把全体干部职工发动起来,做到全力投入,全员参与,全面提高。
  2、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建立文明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厅局抓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创建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坚持把全面考评与平时检查结合起来,实行动态管理。考评前依据《福建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省直机关实际,制定文明单位考评标准。考评工作由考核组、职能部门平时掌握情况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综合评分。要加强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区分不同层次,提出不同要求,避免一刀切、一般化。要不断完善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创建评比、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工作档案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总结经验,提高质量。创建活动要在巩固、深入、提高、创新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机制,丰富载体,深化内涵,提高质量,使新一届创建工作有新的突破。文明单位标准要更高,不断提高创建档次;未评上文明单位的要找准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要加强创建信息上传下达,大力宣传文明单位创建经验,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创特色求实效上下功夫,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上取得新突破。
  4、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党委(党组)、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对创建目标任务筹划、重大问题决策、工作制度确定、重点问题处理、工作进度督查、资金投入保障等工作负责。对新一届创建工作要作出部署,提出明确意见,定期听取汇报,解决重要问题。分管领导、文明办及职能部门要搞好指导、组织、协调、落实等工作,使创建有规划,经费有投入,平时有检查,活动有成效。
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对第十届创建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具体规划,制定实施意见,细化创建目标,丰富活动内容,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补充,扎实抓好落实。
 
 
 
                                      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06年9月6日
 
 
 
主题词:文明单位  创建活动  意见
抄送: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
省委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委员,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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