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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主动服务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工委宣传部 作者: 发表: 2008-11-5

 
 
省直各单位文明办:
现将省委文明办《关于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主动服务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闽文明办明电字[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我办。
 
省直机关文明办
2008年5月27日
 
 
 
 
 
 
                      
 
关于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主动服务
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
    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以来,省委、省政府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发动全省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以“心系灾区、共渡难关”为主题的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社会方方面面着眼灾区需要,踊跃捐赠款物;近千名公安特警、消防官兵、医疗队员、地震专家、新闻工作者及慈善机构人员和志愿者驰援灾区,投身一线抢险战斗,目前这些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与此同时,全省上下加倍努力做好各行各业本职工作,以加快“两个先行区”建设步伐、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实力的实效,为支援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助力。海峡西岸经济区展现良好社会文明风貌和良好发展态势。
    日前,省委、省政府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全省各地持续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作。各级文明办要引导全省各地、各行业部门,围绕“心系灾区、共渡难关”,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落到实处。当前,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从现实需要出发,集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有序推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工作。支持和协助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法定慈善机构引导社会各界持续为保障灾区群众生活所需和支援灾区重建家园捐款捐物;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倡导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为灾区群众献爱心,为党和国家分忧愁。促进各级文明单位在有序捐款捐物方面为社会做出表率。
    二要激励救灾物资生产和服务单位出色完成任务。根据救灾重建工作的进展需要,我省部分地区、行业承接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援建过渡安置房以及救灾物资生产和提供各类救灾服务的具体任务,这需要全省各行各业共担责任、密切协作。要把高效、高质量完成救灾物资生产和服务任务作为创建、考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承接任务所在地的文明办要深入生产紧急救援物资、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单位,制订创建工作评先的特殊倾斜政策,激励其出色完成任务。
    三要督促落实医治灾区伤员的优质服务。近期将有部分来自灾区的地震受伤人员送至我省救治。我省卫生医疗部门要把竭尽全力做好这项救治工作,作为全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工作成效的实际检验。承担救治任务的地区文明办要联系当地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组织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配合负责救治灾区伤员的医疗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为伤员送上福建人民的温暖。
    四要为我省赴灾区救援工作人员提供关怀。把引导相关行业、部门、单位以及社区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对赴灾区救援工作人员予以勉励、关心,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畴。号召人们学习赴灾区救援工作人员不畏艰险、忠于职守,为支援抗震救灾勇于奉献的崇高思想境界和良好道德品格;引导派出救援工作人员的行业、单位及救援工作人员家庭所在社区,把关心救援工作人员在灾区工作及其人身安全,为之提供各种保障措施,照顾他们直系亲属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解除他们后顾之忧,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要大力宣扬抗震救灾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各级文明办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在具体指导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引导各阶层群众学习发生在灾区和兄弟地区的这场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和先进典型,一方面注重发现、推出本地区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身边的同样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内涵丰富的抗震救灾中表现出的伟大民族精神。
    六要把支援救灾同促进海西建设有机结合。越是大灾大难面前,越要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把握做好本地区、行业和单位自身工作同支持灾区、服务全局的辩证关系。各级文明办要始终坚持“四谋发展”,用创建活动推动更好更快发展,以发展成果为救灾胜利提供坚实保障。要联系当前实际,做好迎接即将开始的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一届评先工作,全面促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繁荣,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工作的新跨越。
    各级文明办要注意总结、推广抗震救灾工作与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为一体的成功实践及其经验,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激励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为全国抗震救灾最后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请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陈可敬,电话:87827660,传真:87838692,手机:13906920963。
 
 
                           省委文明办
                          200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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