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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宣传部职能
来源: 作者: 发表: 2007-1-17

宣传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省直机关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省直机关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重点抓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了解掌握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等各项宣传活动;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共建文明省会城市有关事宜;承担《八闽机关党建》电视栏目和《福建机关党建》网站的制作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指导讲师团、《党的生活》编辑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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