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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工作问答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作者: 工委组织部 发表: 2007-1-13

      1、为什么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
  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才能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作为领导机关的应有作用;才能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活跃党的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加强党员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的监督,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受到广大党员拥护、有战斗力的领导核心。因此,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拖延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时间,甚至长期不进行换届选举,是一种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践踏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对此,党员有权提出批评和意见,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对待和处理。
  2、在什么情况下党的基层组织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这个规定精神对党的基层组织也是适用的。这里所讲的特殊情况是指: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任期届满时正好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的;发现党的组织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的等等。党的基层组织如遇到上述情况,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此外,由于党员外出较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达不到规定的人数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将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适当提前或推迟到党员能相对集中的时候召开。
      3、党的基层组织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党的基层组织如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复。上级党组织正式批复后,党的委员会要将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决定通知所属党组织和党员。
      4、上级党组织在审批下级党组织提出的延期换届选举报告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上级党组织在审批下级党组织提出的延期换届选举报告时,应持慎重态度。首先要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延期换届选举的理由是否成立,如果理由不能成立或不充分,不能批准;其次对于延长期限不明确的,要在批复中明确具体延长时限。延长换届选举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再次上级党组织批准下级党组织延期换届选举后,要注意了解情况,帮助下级组织创造条件进行换届选举。
      5、党代表大会(含基层党员代表大会,下同)和党代表会议有什么不同?
  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都是体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种重要形式。仅从这一点来讲,它们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但从它们的职权、任期和代表产生的方法来看,则有很大的不同:
  (1)地位作用和职权不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它的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代表会议不是党的领导机关,它是在党的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领导下举行的。其任务主要是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2)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开会期间,党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党代表会议不设主席团,会议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委会负责。
  (3)开会时限不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有任期的限制,必须按党章规定的期限定期举行。各级党的代表会议,是在两个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的,没有定期限制。
  (4)代表产生的方法不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党的各级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党内通常的做法,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此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少于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6、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如何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机关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作三次请示报告。
  第一次,主要是请示报告开会时间和大会议程,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下一届机关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代表和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差额比例和选举产生的办法等。一般于召开党代表大会二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进行筹备。
  第二次,主要是请示报告机关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应在召开党代表大会一个月之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情况,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考察材料等,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方可开会。
       第三次,是在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结束之后,主要报告选举结果。当选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在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范围之内的,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与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不一致的,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党的基层组织召开的党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要不要排列“次”、“届”,怎样排列?
      党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委员会的“届数”是有严格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中央和地方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的时间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累计排列叫作“次”。如,我们党从1921年7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已经依次召开了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每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累计排列叫作“届”。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叫作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每届委员会任期内举行的全体委员会会议累计排列叫作“次”。如“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就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简称,但这里“次”的累计,只局限于每届委员会任期期间,当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下一届委员会后,这种“次数”就要重新排列。
      按照党章规定的时间召开的换届的基层党员代表大会,累计排列“次”数。每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累计排列“届”数,但党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前,每年召开一次的党员代表大会,只讨论本单位党内的重大问题,不改选党的委员会,不排“次”数。如:“中国共产党××××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可以排列次数。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亦相应排列“次数”。但是,如遇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变更,不论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的届数,均应重新排列。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未变,不论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党员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次”、“届”仍应连续排列计算。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的党员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次”数和“ 届”数。
      8、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届次如何排列?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党的委员会虽然都是在党的每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但他们的“届”、“次”计算方法不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只计“次”数而不计“届”次。即每次党的代表大会选出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计“第几届”。而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内召开的全委会计“次”。如党的十六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不称“第几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它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全委会,称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简称“中纪委第一次全会”,以后召开的全委会累计计次。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也与此相同。
      9、党的关系在地方、业务上以部门领导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如何报批?
      根据党章规定,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应有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作出决定后,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关系在地方、业务上以部门领导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以及委员、书记的选举结果应由地方党组织负责审批。地方党委在审批时。应充分考虑主管部门的行业特点和企事业党政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同主管部门充分协商,认真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意见。
      10、党的基层委员会如何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还是党员大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至于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还是召开党员大会,主要应根据所辖党组织和党员数量的多少来确定。根据有关规定,基层党委凡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的基层组织人数虽然不足500名,但其所辖党组织驻地比较分散,例如农村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或生产连续性很强,工作班次难于调整的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等确实不便召开党员大会的,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11、党的基层委员会应怎样作出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应由党委认真讨论后,报上级党委批准。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决定的主要内容是;(l)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依据、时间;(2)大会的指导思想;(3)大会的主要议程:(4)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和产生原则;(5)号召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努力工作,迎接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12、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应包括哪些内容?
      上级党委批准召开党代表大会后,党委要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应包括:开会的大致时间,会议的目的、意义;代表的条件,代表名额的分配及比例;代表产生的办法及程序;代表产生的时间安排及要求,深入广泛地动员全体共产党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召开。
      13、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被选人是否仅限于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被选人不限于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以内的党员,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以外的党员也可以被选为代表,但是这些党员必须是上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以内的党员。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应包括各方面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和各方面有代表性的优秀分子,以便能够充分地、全面地反映各方面工作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使党代表大会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好地行使它的权力。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多方考虑.全面安排。在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除了选举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外,必要时还应选举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以外的党员为代表。比如,上级党委委员和上级领导机关中的某些担任领导工作的党员,以及某些代表人物,需要选为代表,但又受到本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限制而不能选为代表的,上级党委可以把他们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这些选举单位可以按照选举程序选举他们为代表。这样的选举方法,有利于党的工作,也是符合党内民主和党的组织原则的。
      14、党组能否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能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15、党委派出机关能否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自己的代表机关。例如,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旗、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按照党章规定精神,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不能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根据党委授权领导的党组织出席地方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所属党的地方组织或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考虑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虽然是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但其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党委授权,机关工作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
      16、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有哪些程序?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代表(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2)通过选举办法。(3)推选(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宣布计票人。(4)通过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8)计票人在总监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17、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谁主持?
      根据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不设常务委员会的,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通常应推选执行主席具体主持会议选举,执行主席一般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主持。上届党的委员会通常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主持会议的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18、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由谁主持?
      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是党的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后,即应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新选出的党的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于书记、副书记尚未产生,根据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19、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有什么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4/5,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4/5,可算作会议有效。
      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20、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有什么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1、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精神,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22、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已调离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答: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在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内调动工作的,其代表资格仍然有效。如已调离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则不能作为代表出席党代表大会。在这种情况下,如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原选举单位可以补选代表。
      23、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书记、副书记是否还要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在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书记、副书记不必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自然是委员会的委员,不需要再履行增补委员的手续。
     24、为什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在多年实践中证明简便易行,也可以避免人为造成候选人获选机会不平等的情况。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应当指出,在实行差额选举时,选举人应考虑被选举人的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人选,不能简单地按照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画选票。在候选人较多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25、怎样保证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认真保障党员和党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二是要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要作出负责的答复。三是不得搞 “保证”选举。选举人有权对候迭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选举人不选已确定的候选人,另选他人或选自己,任何人不得干涉。四是每一个党员或党代表,应该正确对待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应该尊重别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志。五是有关的党组织对于侵犯选举人与被选举人权利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在选举中如发现搞非组织活动,以及追查选票、虚报票数等违反党章和有关选举工作条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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