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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 作者: 发表: 2009-3-19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9月下旬全面展开,以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和“四求先行”大讨论为主的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已于11月中旬结束,以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为主的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指导检查组的精心指导下,省法院党组紧密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扎实抓好第一阶段以来的各项工作。一是重组织谋划,深入思想发动。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作出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第一阶段工作安排、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和指导。二是重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半天学习制度,精读细学中央、省委规定书目和文件,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认识。三是重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9个调研组,带着10个专题,先后深入53个法院,与各级法院领导、一线法官,当地党政领导、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2000多人座谈交流和走访,问计于民,问计基层。四是重讨论交流,深入解放思想。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主题和“司法求先行”实践载体,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引领、党支部研讨、庭室学习交流和全院集中大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四求先行”大讨论,理清发展思路,增强先行意识。五是重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举行了6次集体学习会,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带头学习,坚持每周一上午参加联系点党支部和分管部门党支部活动,与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共同研讨,以实践推动学习、调研和大讨论活动的深入深化。六是重边学边改,解决突出问题。先后向全国、省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700余份,向省直单位和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挂钩联系点的基层法院共50多家及本院干警广泛征求意见,汇总、梳理各类意见建议共6类91条,边学边改,着手解决和纠正庭审作风、机关作风、干部管理、车辆管理和裁判文书、办案效果效率、对下工作指导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七是重实践实效,推动各项工作。9至11月,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37件,是去年同期的2倍多;化解重信重访案件,第二批58个案件,已息诉息访和基本稳控的39件;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办结今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8件建议;积极开展向汶川地震灾区捐献衣被活动,共募集款项45750元,各类衣被194件;组织开展“三十佳”、“双优秀”、“两先进”、“两十廉”评选活动等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12月13日,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调查研究、开展“四求先行”大讨论的成果,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整改方向。现将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共识
    在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前一阶段的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指导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全省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一)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在司法思想、司法实践、司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转化为司法审判的具体实践;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道路,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
    (二)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动摇。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毫不动摇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体现人民司法的本质;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真正做到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要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实履行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和“四求先行”的新定位,主动融入,主动对接,积极作为,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认真贯彻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国内经济明显放缓的态势,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意防范和化解因经济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为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认真分析研究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善于运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可实现”的方式处理问题,不断推出司法为民新措施,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真正使人民群众的呼声、希望、要求能够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得到回应和落实。更加关心、爱护法院干警,努力帮助干警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五)要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动摇。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协调运转,又好又快地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向前发展。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摆在人民法院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在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司法能力、调动基层干警积极性、落实基层人财物保障、为基层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夯实基础工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使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固防线。
    (六)要始终坚持统筹兼顾不动摇。科学把握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统筹兼顾局部与全局、内部与外部、业务与队伍、硬件与软件、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兼顾依法裁判与诉讼调解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统筹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统筹兼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统筹兼顾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关系,努力追求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一致。
    (七)要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动摇。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法院各级党组织建设,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强化组织功能,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推动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把法院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二、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主要成绩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省法院党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法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进步,为海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今年以来,在以马新岚同志为班长的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建设“两个先行区”战略部署和“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主题,以“司法求先行”为实践载体,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较好地把握了法院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进一步提升;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维护人民权益,司法为民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重心下移,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法院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纪律观念得到加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司法公信形象进一步树立,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是充分履行职责,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立足海西,着眼全局,提升站位,主动融入,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海西先行的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3-200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4477件,审执结1345589件。其中,2007年受理各类案件312604件,审执结303716件,比2002年分别增长4.38%和9.8%。今年1-11月受理各类案件334154件,审执结296349件,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6.22%和15.47%。
    二是强化铁案意识,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以案件裁判合法性、正确性为核心,深入推进审判方式、合议制度、裁判文书等改革,逐步形成了《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办法》等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审判质量效率持续提升。2007年与2002年相比,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8.23个百分点,来信来访下降29.92%。今年1-11月全省法院来信来访量同比下降42.92%。
    三是着力民生民心,维护人民权益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福建法院司法为民28项措施》,便民诉讼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2003-2007年,全省法院共缓减免交诉讼费25520件案件7960.48万元,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指定律师辩护10934人;许多法院建立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特困群体的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司法到社区、到农村、上海岛等巡回审判活动,今年1-11月,全省188个人民法庭共设立586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案件9858件。2003-2007年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7.87%。
    四是促进社会和谐,解决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强化和拓展调解工作为主线,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把调解、协调、和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运用和谐司法手段化解涉诉矛盾纠纷。2007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6.87%,比2002年提高13.59个百分点。今年来,提出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1-11月,调撤率达到65.75%,比去年同期提高5.33个百分点;探索建立“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息访”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成功处理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交办的第一批51件案件,息诉稳控率达100%之后,又进一步加大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的第二批58个重信重访案件,目前已息诉息访15件,基本息诉和稳控的24件。在今年9月中央政法委召开的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会议上,我院作为全国两家高级法院之一,就“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突破难题”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持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5年来共举办全省性的各类业务培训班47期,培训人员达5152人次,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刑事、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岗位技能竞赛。队伍的结构和素质不断优化,截止2008年10月,全省法院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6311人,占78.4%,比2002年提高48.6个百分点,其中具有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以及法律硕士学位353人、法律本科学历5392人,分别比2002年增长10倍和3倍。2002年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全省法院通过司法考试人数达到了1261人。今年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开展了司法大检查活动,建立健全了院长接访、投诉举报等民意表达和沟通机制,开展了“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专项作风建设活动;制定下发了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狠抓“七条禁令”执行,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党建先进单位、五个好党支部和“三级联创”等活动,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明显增强。积极开展各种文化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不断营造学典型、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先后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法院”晋江市法院、“全国优秀法院”长乐市法院、“中国法官十杰”莆田市城厢区法院院长姚丽青、“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大田县法院建设人民法庭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5年来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159个,先进个人137人。
    六是坚持重心下移,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坚持不懈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先后开展了“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省级优秀人民法庭”等创建活动。特别是今年以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高、中级法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法院工作制度,加大了跨地区基层法院“结对子”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基层专项检查活动,集中采购111辆警车配备给基层人民法庭,抓好办案补助专款分配、落实工作,加强基层法院工作保障机制建设,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目前,全省84个基层法院中新建、改建、扩建审判综合大楼66个,188个人民法庭中已新建改建119个,正在建设的7个,建成了全省三级法院计算机广域网,法院专网实现了语音、计算机数据和视频图像“三网合一”的传输功能。
    七是突出自身建设,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多年来党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民主集中制建设。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领导班子建设的力度,在政治方向上,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在指导思想上,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在工作思路上,提出“七个着力、七个更好”的工作目标;在先行举措上,提出在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队伍建设、树立形象、夯实基础上求先行;在审判目标上,提出加强审判效能建设,又好又快办案,调解优先、理诉疏访、案结事了的要求;在治院方针上,提出“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工作方针;在队伍建设上,提出建设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在树立法院精神上,提出“为民、务实、清廉,公正、高效、权威”的精神;在制度建设上,健全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作出了廉洁自律“十项承诺”,建立了巡视制度,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自身管理。院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忠诚履职,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政治敏锐性、事业心责任感强,率先垂范,团结带领广大干警辛勤工作,敬业奉献,上下一心,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三、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
    要全面准确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突出表现为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金融领域潜在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作为人民法院,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态势更加突出;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加剧的态势更加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处理难度加大,社会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大幅增多的态势更加突出;人民法院司法能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态势更加突出等形势发展变化的新特点,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首要政治责任,积极主动为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主题,以“坚持三个至上,公正高效司法,服务海西先行”为实践载体,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方针,着力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着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维护人民权益,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积极推进司法审判工作在海西先行中走在先、行在前。围绕这一总体思路,省法院党组决心在以下六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为大局服务上有新成效。研究制定《司法求先行,服务保障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我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对因经济发展引发的矛盾、问题,因经济利益调整和民生等问题引发的群众性矛盾,因企业兼并、重组、破产的案件,要善于从全局上考虑,注意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和司法手段作用,认真把好立案关,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慎重使用强制措施,竭力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宽”、“严”两方面的要求都落到实处。依法审理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全力保障海西发展战略的实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服务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对涉及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台”“海”优势,审理好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促进我省经济国际化和闽台交流合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发挥我省林业审判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审判工作的指导,审理好林业承包、林权转让等涉林纠纷案件,促进我省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依法妥善审理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针对审判实践中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二)高度关注民生,在为人民司法上有新作为。积极稳妥处理好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社保费,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权益、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等关系民生的案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特殊群体和生活特别困难群众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的救助力度,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不断健全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便明、便捷、便利”工作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和判前说理、判后答疑等法律释明工作,推行裁判文书附注条文的做法;加大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巡回审判、民事案件速裁审理等制度的实施力度,在司法工作的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重点是建立健全司法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坚持与时俱进,在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上有新举措。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中查找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改革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优化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职权配置,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判监督关系;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合议庭制度改革,落实院长和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总结刑事量刑规范试点经验,规范量刑标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生活因受犯罪侵害陷入困境的受害群众实行国家救助,积极推动省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福建省省级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省法院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并协调省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牢固确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强诉前调解,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不同领域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息访”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进一步贯彻审执分立原则,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和完善执行威慑机制,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适当提高基层人民法庭法官职级,建立符合审判工作特点的一线办案法官退休制度,改革初任法官选拔和任用制度,在缓解基层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上有突破;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司法警察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保障措施,规范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以优化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为目标,建立与完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机制,设置审判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审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确保审判组织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查、法官业绩考评的协调统一;健全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管理机制,合理设置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考评指标,突出服务大局、群众公认、案结事了等指标体系;建立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完善法官遴选办法;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对案件进展情况的知悉权利,建立福建法院网站,建立审判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建立民商事新类型、典型案件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明确案例参考适用的规则;完善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相关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完善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培养锻炼、交流轮岗等制度,形成公正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研究理顺一些中院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坚持从严治院与人才兴院并重,在提升队伍素质形象上有新面貌。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要求,围绕建设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高素质”法院队伍的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持续开展“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专项作风建设活动,切实解决特权思想、以执法者、管人者自居、冷硬横推磨、执法不文明等问题,以良好的司法作风,树立亲民、爱民、护民的良好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力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公正廉洁基本职业道德,确保广大干警主持正义、维护公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不同类别人员的培训机制,增设法官心理辅导课程,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加大重点部位反腐败力度、加大对权力监督力度、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落实巡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层级负责制度,建立责任机制、协同机制、总结反思机制,以非同寻常的认识、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法院队伍人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轮岗、锻炼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快年轻干部培养步伐,积极帮助干警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激发工作动力、潜力和活力;自觉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通报工作,反映问题和困难,积极取得理解和支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干警的职级、职数;完善激励机制,针对公务员工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新的激励方式,营造干事创业、人才辈出、和谐文明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加大推进光禄坊、西南路部分离退休干部住房改善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陶冶思想道德情操。
    (五)激发基层活力,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进步。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强基层,有效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提高,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面对面指导力度,及时帮助总结审判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与省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文件各项要求的落实,积极帮助基层解决人员编制、干部职级职数、进人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解决沿海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山区法院法官断层、流失问题。严把基层法院进人关,确保把有限的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充实基层法官队伍,争取增加审判力量和司法辅助人员,逐步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关心、体贴、爱护基层,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法官晋级和提拔的优先条件,使大批年轻法官安心基层工作。巩固和深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创建成果,推动评比表彰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和一线法官的培训力度,扩大基层法官参加上级法院调训的比例,将培训的重点放在一线实用知识和任职基本能力上,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好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加快推进“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解决好“两庭”建设中的债务问题。
    (六)突出实践特色,在实现近期整改目标上有新进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党组已经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最高法院<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及巡视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我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全面部署了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协调解决启动资金200万元,对部分刑事、民事被害人和生活困难信访人实行了救助;开展了量刑规范化工作试点;下发了推行裁判文书附注相关法律条文和执行提示做法的规定;确定了今年全省法院办案经费不足补助方案,已将8376万元补助款下达各地法院;研究解决了一批科员晋升副科的干部职级问题;举办了首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召开了全省沿海山区基层法院“结对子”工作会议,进一步扩大了“结对子”法院范围;加强了老干部工作,召开了老干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党组每年听取一次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加快推进光禄坊旧房改造进度,抓紧推动西南路旧房改造工作;召开了关工委成立10周年暨换届大会;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领导小组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完善少年审判机制,加强社区矫治工作;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司法求先行”论坛。同时,党组对近期和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提出了研究解决的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正在起草《全省法院五年工作规划纲要》,拟于今年1月出台;二是研究讨论了《关于加强诉讼调解,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的意见》,近期可出台;三是拟于今年第一季度出台预防人情、关系对司法公正影响的有关规定和效能告诫制度;四是基本建成福建法院网站,近日即可开通;五是研究确定了为人民法庭再配备88部警车和57个基层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方案,分别于3月份、5月份配备到位、装配完毕;六是已经着手开展办公大楼二期工程前期工作;七是光禄坊旧房改造已进入财政核算阶段,计划春节后开始施工,西南路旧房改造也正在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之中;八是正在起草省法院机关干部业绩考评办法。此外,各部门也对梳理出来、近期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如,刑一庭拟于春节前出台完善刑事证据规范的指导意见;刑二庭拟于3月份出台《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管辖等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三庭拟于近期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民一庭已成立审判实务研究小组,加强了对下指导和统一执法尺度,并着手制订加强民事审判业务建设的相关规定;民二庭已出台维护金融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已出版《保险法典型案例精解》;民三庭拟于近期出台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民四庭拟于2月出台涉台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行政庭已省政府法制办和福州、厦门海关等部门建立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执行局已出台规范执行积案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并拟于1月出台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及当事人申请督促执行案件审查流程管理和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等规定;立案庭已着手制定“理诉疏访”机制相关配套措施和申诉复查听证制度;林业庭已出台审理林业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审监庭拟于2月出台进一步完善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管理规范;办公室已下发法院公文处理手册。
    四、进一步加强省法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党组充分认识到,在整个法院工作中,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党组决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好政治方向、抓好执法为民、守好公正底线、带好法官队伍,努力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与时俱进。
    (一)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和“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要求,围绕解决“什么是先行、要不要先行、能不能先行、怎样先行”等问题,深入开展“四求先行”大讨论,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上确保每年学习次数不少于12天,严格考勤;学习计划上统筹安排,既有全年考虑,又有阶段安排;学习方式上,采取理论学习、研究考察、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结合,提高学习质量。进一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真正用科学理论指导和解决思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当好理论学习的表率。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认真贯彻《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涉及全局性工作、干部工作、大笔资金使用等,均实行民主决策,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修正错误,不断改进工作。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并安排充足时间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发扬民主,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加强党性修养,倍加珍惜、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既讲党性、讲原则,又讲和谐、讲合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坦诚相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抓好全局指导、宏观决策和统筹协调,切实发挥好省法院党组在全省法院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善于把法院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海西建设全局之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始终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不断提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坚持思路上求新,方法上创新,措施上出新,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办法解决法院工作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工作创特色、求突破,上层次、上水平;不断提高应对挑战、化解矛盾的能力,善于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科学分析审判工作面临的各种矛盾、特点和发展趋势,提高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坚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对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中正确意见,把握干部群众的利益要求,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钻研业务、胜任履职的能力,加强审判业务和管理科学的学习,多思考、勤钻研、善总结,努力成为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行家里手。
    (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完善民意表达沟通机制、省法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法院工作制度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和审判一线,深入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改变文山会海现象,拿出更多时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每年确定由各位党组成员负责的重点调研课题,总结提练经验,形成内容翔实的调研报告,并及时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制度。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分管部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发动、督查指导,经常与干警谈心,关心干警的成长进步,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好干警的积极性;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教育和党内生活,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推动工作。
    (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广大干警和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七条禁令”,严格遵守各项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带头践行廉政承诺,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为广大干警树榜样、做表率。围绕正确行使权力这个核心问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既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又要举好旗、办好案、管好人,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分工,切实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分析检查的目是为整改落实打好基础。我们一定在省委的领导和省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院党组及全省法院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切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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