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200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经选调进入检察队伍,在漳浦县检察院起诉科工作,由基层学起做起,积累了一定的基层司法工作经验。2002年8月,该同志于借调到省检察院控告处工作,2003年正式调入,先后参与来信处理、来访接待、部门综合指导、举报线索管理等工作,现任省检察院控告处助理检察员。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在省级机关,他始终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履职,秉公处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 重视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该同志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到平常的工作、生活当中,积极参加近年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科学发展观等专题活动,从学习中汲取养分,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质,增强检察职业道德,从而牢固树立起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并将这种意识体现到检察工作中去。工作再忙再累,他从不抱怨或推托,任劳任怨,坦然处之;他严格遵守“六条禁止性规定”等规章制度,从细节做起,谨小慎微,廉洁自律;长期患有胃病,他就忍住病痛,坚守岗位,遇有突发任务,还经常加班加点;“大家”与“小家”无法兼顾,他总是以大局为重,优先想到工作。2004-2007年,该同志连续四次被评为省检察院优秀公务员,并于2008年荣立省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二、坚持换位思考,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控告部门是检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窗口”, 是反映社会民生的重要途径。身处这个“窗口”,该同志时刻提醒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经常性地换位思考,从信访人的角度出发,充分理解和支持信访人的合理诉求,把这个岗位作为听民声、解民忧的重要平台,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2008年10月,某退休教师打电话到省检察院反映有人以帮助办理保外就医为借口诈骗其钱财等情况,该同志接听电话后,意识到情况紧急,立即拟写报告请示处长、院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约谈举报人核实情况,及时移送线索,使涉嫌犯罪有关人员受到了查处。调到省检察院控告处至今,该同志共处理群众来信20000多件,参与接待来访近3000件,妥善处理集体访50多批,未发生接访事故,保证所有来信来访都依法受理,准确分流,及时妥善地为信访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2007年,他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2008年,被评为全省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
三、耐心化解矛盾,积极维护和谐稳定
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十分琐碎,也比较敏感,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带来越级上访等影响和谐稳定的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该同志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维稳意识,认真分析信访处理与维护稳定之间的内在联系,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研究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地开展疏导解释工作,协助处长、同事解决好每一件集体访、告急访、信访老户问题。如某县信访人林某某因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断地到省检察院接待室上访,每次来访都措词强烈,行为过激,常常从上午缠访至下午下班,并持续缠访近一年半的时间。为了不激化矛盾,保障社会稳定,该同志主动放弃中午休息,长期推迟下班时间,耐心听其陈述,细致地开展疏导解释,稳定信访人的情绪,直至问题解决。在“两会”、春节、国庆等节假日的敏感时期,他还积极参加信访轮班,协助人大等有关部门开展稳控、接访等信访工作,保障社会安定稳定。
四、探索工作方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该同志能够主动钻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各种建议,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针对信访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他认真寻找解决办法,先后设计并完善了控申举报线索处理工作流程图、控申举报首办流程登记表、信访处理催办单、信访材料移送单等工作图表,并协助拟定了《省院内设机构处理来信来访分工暂行办法》、《办理交办控申举报案件规定》等制度规定;在接待来访时,他充分利用接待室直接接触群众的有利条件,注意发现群众信访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编写《重要信访摘要》,综合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在综合指导工作中,他不仅认真拟写各类通知文件和工作信息,做好上传下达,还注重发掘各地好的工作经验,及时编发几十期的《控告检察工作情况》,促进地区之间的工作交流;根据实践经验和工作感受,他先后撰写了《关于公安、检察机关辖内涉法上访比例变化原因的分析》、《当前检察机关处理民事行政申诉类涉法上访工作情况及完善》、《关于近年来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线索情况的分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涉检信访处理》、《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引发涉检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等大量调研文章,被高检院、省委、省检察院等机关刊物所采用。此外,他还撰写了通知、信息、宣传、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等多种文字材料,字数多达数十万字,既配合同事加强了控告工作,也促使自己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加强交办督办,协助组织专项工作
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是近年以来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作为这项任务的主要承担者,该同志立足于检察职能,积极协助处领导做好全省专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加强涉检信访案件的清理排查,按照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原则,明确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处理和息诉工作责任,并多次参与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的检查组,赴案件多、任务重的基层地区,开展案件督办催办,积极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在检查督办过程中,他能认真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仔细甄别案件性质,并与办案单位充分沟通讨论,针对案件症结,提出处理和息诉的工作建议,同时,他还注重加强典型案件、工作经验、机制探索等方面的信息编写,做好专项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促进交流沟通。2006年,他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六、全力配合推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文明执法,是时代进步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为了提升控告部门文明执法的水平,该同志积极配合同事组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文明接待室评比等活动,他们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比标准,多次下发通知,对创建和评比活动进行总体规划,采取抓重点工作、抓示范窗口的办法,引导、推动文明执法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热潮,促进了控告检察工作发展,也推动了我省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评比活动中,该同志承担了汇总材料、拟写报告、参与验收、对下指导、开展调研等多项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他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有条不紊地安排好各项工作,多次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任务。2008年,全省31个检察院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有6个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