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厅党委书记、厅长林玫瑰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对于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紧扣主责主业,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一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协调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进程,打造统一、开放、有序的政策制度环境。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加大对相关政府政策性文件审查力度,消除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二要以严格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执法监督体系,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要以优质服务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加快建立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流动和对接帮扶机制,鼓励福厦泉地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结对帮扶、挂职锻炼,以及设立分支机构和便民服务点等方式支持山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城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农村延伸。四要以硬实举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开展“送法下乡”等,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探索走出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五要以务实作风推进年度任务落实。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紧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倒排工期、靶向推进。持续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优良作风保障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为探索走出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