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滚动: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简体版
  • 繁体版
您所在的位置:
龙岩市红十字会:增强法治思维 提高法治能力
2024-11-25 14:37 来源:龙岩市红十字会  

  “八五”普法以来,龙岩市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红十字实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贯彻与红十字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合发展,以普法推动深化改革创新、以普法促进业务水平、以普法凝聚人道力量,进一步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营造法治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会向纵深发展,奋力推进闽西老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今年10月荣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完善普法机制,落实普法责任。会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的专职副会长任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普法工作由综合科牵头,建立清单、明确任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法治课等普法活动,综合科与赈济救护科、事业发展科、市红十字会现场救护培训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健全普法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紧密结合红十字会的主责主业,将普法工作纳入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要点,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时机,结合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等,全方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强化法律服务。2022年开始,聘请龙岩市岩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市红十字会常年公益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工作协议,明确在发布工作提醒、制定捐赠协议、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修改合作项目文件等方面加强法律审查,每年安排法律顾问开展学法普法讲座,在募捐、采购和日常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有效提高市红十字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提升法治素养,推进依法履职。坚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红十字法治人才队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市红十字会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庭审旁听或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建年度学习计划,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期间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对与红十字工作相关的如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及时开展学习,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开展红十字标志专项检查。四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纪律警示教育片,开展法纪教育、红色教育、保密教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队伍严管厚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清正廉洁、心怀仁爱、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2021年以来,市红十字会未发生任何违法乱纪的人和事。 

  三、创新普法模式,推动法治实践。坚持人道与法治同行,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道文化传播,让红会宣传既有温度又有深度。一是织密普法网络。形成领导带动,宣传骨干推动,全员抓普法的工作格局。聘请造血干细胞捐献公益形象代言人,成立“三献”知识宣讲团,开展以“大爱龙岩·生命接力”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注重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与总会、省会、基层红会联动开展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和“博爱送万家”等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工作中与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合作。密切与主流媒体协作,聘请优秀媒体人加入红会宣讲团,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公益点状播报”“主播带你学急救”、《听,爱的声音》《主播讲红十字》等栏目。在市行政办公中心楼宇电视播放应急救护和“三献”知识。二是整合普法资源。建强用好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平台,及时宣传红十字工作政策法规、活动信息、急救知识、公开公示等内容,让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红会工作。发挥市民急救技能体验馆、生命教育体验馆、博爱家园和救护站等基层阵地作用,融入乡村振兴,传播红十字精神,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寻求公益项目合作,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团市委“青年夜校”课程,每月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红古田基地开展红十字精神和“三献”知识宣讲,与市妇联联合开展“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培训,联合市教育局、河长办等开展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宣教活动,与壹公益、义工协会等公益合作、借力宣传。三是提升普法实效。主动融入“大爱龙岩”精神文明品牌建设,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爷爷突然去世,小伙含泪赴榕献生命火种”造干捐献者俞治华的事迹得到大量转发点赞,其本人入选“福建好人榜”。“为了救命,同学俩都做了同样的事”造干捐献者事迹经多家主流媒体转载,阅读量逾10万,在人民网上阅读量超5万。8岁女孩邓淼淼、16岁少年卢其乐捐献器官的感人事迹被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等转载,全网关注人次分别超过1亿、1.5亿。龙岩市连续八届获评“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造血干细胞血样入库4639份,实现捐献31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11398人、实现捐献183例(119人)。“99公益日”“大爱龙岩公益日”筹得善款1392.21万元;截至11月7日,今年“6·16”洪灾接收并调拨款物7208.08万元。全力参与抗击新冠疫情,接收款物6436.01万元。

  (作者系龙岩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邹方清) 

附件下载
主办: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直机关工委
ICP备案编号:闽ICP备19024762号-1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