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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红线 坚决纠治违规吃喝顽疾 省海洋渔业局机关纪委副书记 游兴泰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中央八项规定是必须长期坚守的铁规矩、硬杠杠。违规吃喝问题,违背作风建设要求,侵蚀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有损党和政府形象。 一、近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势分析 从2022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到近期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有关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到今年5月底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些案例犹如一记记警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他们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不会被发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违规吃喝的高压态势下,依然顶风违纪,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从政治层面看,违规吃喝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党的形象是通过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展现出来的,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在群众眼中就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这种行为会让群众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产生质疑,削弱群众对党的信任,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受损。一个政党,如果失去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如同失去了根基的大厦,随时可能坍塌。 从纪律角度讲,违规吃喝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然挑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违规吃喝行为直接触碰了纪律红线,破坏了党的纪律严肃性,使得纪律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如果对这种行为不加以严厉打击,将会形成一种不良风气,导致更多的党员干部效仿,最终使党的纪律成为一纸空文。 从社会影响而言,违规吃喝会助长奢靡之风,在社会上营造出一种不健康的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它还会滋生腐败土壤,像一些地方因违规吃喝衍生出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一些不法商人正是利用党员干部喜欢吃喝的弱点,通过宴请、送礼等手段拉拢腐蚀干部,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腐败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 二、当前违规吃喝的新特点 如今,违规吃喝的形式可谓是五花八门,愈发隐蔽,让人防不胜防。在场所选择上,以往那些招摇的高档酒店已经不再是违规者的首选。他们深知在这些显眼的地方吃喝容易引起监督部门的注意,于是纷纷将目光转向更为私密的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甚至一些偏僻的农家乐。内部食堂本是为单位职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场所,却被一些人利用来进行违规吃喝,他们认为在自己单位的食堂吃喝更加安全,不易被发现。私人会所则以其高端、私密的特点,成为了违规吃喝的新“阵地”。这些会所往往设置在隐蔽的地方,出入人员严格限制,为违规者提供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而偏僻的农家乐,因其地理位置偏远,环境较为隐蔽,也受到了违规者的青睐。他们觉得在这些地方吃喝,就可以逃避监督视线,肆意妄为。 支付方式也变得更加隐蔽,违规者为了逃避监管,可谓是绞尽脑汁。他们采用电子红包转账的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软件,将吃喝费用以红包的形式发给相关人员,表面上看似是朋友之间的正常转账,实则是为了支付违规吃喝的费用。还有的采用拆分费用报销的手段,将一笔大额的吃喝费用拆分成多笔小额费用,分别以不同的名目进行报销,如办公用品费、差旅费等,企图蒙混过关。更有甚者,让企业暗中买单,一些企业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为党员干部的违规吃喝行为买单,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廉洁纪律,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同时,违规吃喝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益输送,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人借吃喝之机拉关系、搞“小圈子”,逐渐演变为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他们在餐桌上觥筹交错,表面上是在交流感情,实则是在进行利益的交换。一些不法商人通过宴请党员干部,拉拢腐蚀他们,为自己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一些党员干部则在利益的诱惑下,丧失了原则和底线,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商人办事,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和社会公平。这种违规吃喝与利益输送相互交织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违规吃喝问题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偏差是关键因素。有的秉持“小事小节论”,觉得吃顿饭、喝顿酒不过是生活中的小插曲,无伤大雅,没有认识到这些行为背后隐藏的严重危害。他们没有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面对诱惑时,轻易地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有的抱有“影响发展论”,错误地认为吃喝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一种必要的“社交手段”。他们将党的纪律和人民的利益抛诸脑后,为了所谓的“政绩”,不惜违反党纪国法。还有的持“行业特殊论”,为自身违规行为找借口,认为自己所在的行业或岗位有特殊性,吃喝是工作需要。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为违规吃喝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四、违规吃喝的认定 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违规吃喝案件主要有四类,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三是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四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根据违规吃喝问题的构成要素,认定违规吃喝的关键点在于弄清参与吃喝的人员关系、吃喝的地点性质和吃喝的钱款来源,也就是和谁吃、在哪吃、谁付钱。 “和谁吃”:党员干部也有生活,也需要维系感情,不是说和谁吃饭都不行,如果是和家里人、亲朋好友的正常聚餐,那么没有任何问题。不过,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无论吃饭花费的是否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党员干部一概不能接受。下属、下级单位、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带有这些词条属性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在哪儿吃,只要是对方宴请,吃了就是违纪。 “在哪吃”:这是判定是否违规吃喝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在这方面,如果只是单纯通过吃喝地点来判断是否违规,那么需要注意的就一个地方: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只要是这类场所,不管和谁吃,不管谁付钱,不管是否影响执行公务,一律违规。 “谁付钱”:这是认定违规吃喝问题最关键的因素,也是违规种类最多的因素。一般对违规的认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假公务真吃喝。就是假借公务活动之名,实际并不存在真实的公务活动,用公款来支付吃喝费用。二是真公务超界限。就是虽然确实是公务活动,接待“师出有名”,但是却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比如,本来是接待2个人,但是想吃的好一点,就作假接待4个人,用4个人的用餐标准来接待2个人。 五、党员干部的自我修养 作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我们肩负着维护海洋与渔业资源、保障用海业主与渔业从业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参加党组织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保持对党的忠诚,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坚强的党性抵御违规吃喝等不良风气的侵蚀。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相关的党纪国法,明白哪些行为是违规违纪的,哪些是坚决不能触碰的红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不违规接受宴请,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喝活动。同时,要加强自我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慎独慎微。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上,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摒弃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杜绝违规吃喝行为。 四是积极担当作为。在工作中,要树立奋勇争先的目标和标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通过积极担当作为,将精力集中在推动工作发展上,而不是沉迷于吃喝享乐。同时,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带动身边的同事共同抵制违规吃喝行为,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