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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我们的“第一身份” 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陈昌和 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拥有多重社会身份,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比如,作为公民,就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子女,就要孝敬父母长辈;作为父母,就有责任培育儿女健康成长;作为配偶,就要彼此忠诚、相敬如宾;作为朋友,就要互帮互助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共产党员是我们的第一身份。党员是具有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以党的初心为本心,以党的使命为生命,强化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当我们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多承担了一份责任和义务,必须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以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就会自然而然地保持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永远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近年来,我省交通系统出现了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乃至犯罪的情况,他们背离党的宗旨,损害党组织形象,最终都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这些典型案件提醒我们,党员干部如果不时时、处处用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校正自己,第一身份就可能蒙尘积灰,久而久之就会黯然无光甚至被抛到脑后。这时,党员干部就距离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危险深渊不远了!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把增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纪有机融合,让共产党员第一身份熠熠生辉,当好合格党员。 一、强党性,增强政治定力 有的同志可能会说,我是一名交通技术干部,不贪不拿守本分,做好自己的业务工作就好了,与党性没有什么大的关系。这个观念大谬不然。 我们先说说革命时期的红色交通线故事吧。为了打破国民党的严密封锁,保持闽西赣南中央苏区与设在上海的党中央的畅通,中央红色交通线应运而生。在这条3000公里的绝密交通线上,交通员们日夜不停地传递信件、护送干部、输送物资进入苏区,涌现出很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比如,作为“四大交通员”之一的我省永定县人熊志华,负责转送文件、电台配件及护送干部至中央苏区,隐姓埋名,默默从事红色交通工作长达二十年。又如,入闽第一站永定伯公凹见证了“一门七忠烈”的悲壮故事,邹端仁、邹作仁、邹春仁、邹昌仁、邹佛仁、邹启龙、邹晋发等交通站负责人、交通员、护送员,都为革命事业献出生命! 试问,谁不追求美好的生活?谁不珍惜宝贵的生命?为什么革命先辈们甘于清贫,不辞艰辛,忍受寂寞,舍生忘死,义无反顾地在这条红色交通线上日夜兼程?如果没有崇高的理想,没有坚定的信仰,没有坚强的党性,没有为民请命、为国担当的家国情怀,能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吗?!在危急关头、重大节骨眼上,能豁得出去吗?! 现在我们身处和平年代。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交通人的主要任务是奋力建设交通强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重要支撑。作为交通系统的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锤炼坚强党性,强化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奋力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当好“开路先锋”。 反过来说,如果党员干部放松理论武装,放松党性的锤炼,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就会精神缺钙,失去政治定力,迷失前进方向。一旦思想“总开关”松动,就会出现认识跑偏、行为失范等问题。特别是随着职务提升、权力增大,外界的“围猎”会更多,各种诱惑会更大,糖衣炮弹的攻击更隐蔽、更巧妙,如果没有强大的党性作为政治定力,就容易背离初心使命,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乃至走上犯罪道路! 二、严作风,淬炼品格精神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危害性,千万不要把一杯酒、一包烟、一件礼品、一个红包,当作孤立的小事小节来看待。纵观很多贪腐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往往都是从无所求到有所求,从第一次的脸红心跳到后面的理所当然,由隐性到显性,由小到大,由风及腐,越陷越深、越收越多,直到掉入犯罪深渊。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前阵子我们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关键岗位干部,到莆田市城厢区法院、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旁听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人并非天生的犯罪分子,他们也经历了从第一次收取拜年红包的忐忑不安,到逢年过节收受“感谢费”的心安理得,再到主动索要钱财的胆大妄为,心路变迁、步步沦陷,最终沦为“阶下囚”。 交通运输专业性强,业务干部掌握着政策、标准、技术,又身处管理岗位,握有质量验收、安全检查、审查审批、行政执法等公权力,存在由风及腐的廉政隐患,被不法商人围猎的风险较大。我们要深刻认识养痈成患的危害性,深刻把握由风及腐的规律性,从身边一点一滴做起,从政商交往、业务工作和日常生活严起,做到“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一视同仁,于细微之中见精神、淬品格,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之以恒养成优良作风。 三、守党纪,规范言行举止 纪律是保障,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从组织角度说,纪律严明才能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纪律不严就没有战斗力,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从党员角度说,纪律严格才能保障党员言行不出偏差,触犯党纪必然要受到相应的惩戒。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以高度自觉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不断用党规党纪来对照、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党员干部还要正确认识纪检部门的监督执纪。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纪检部门如果充当“老好人”,搞“捂盖子”“护犊子”,那就会导致党员干部有恃无恐、越陷越深,直至最后积重难返、无法自拔。纪检部门严格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准确用好“四种形态”,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问责的问责,及时让触犯党纪的党员干部猛然警醒、迷途知返,这是真正的严管厚爱,是对党员干部、对组织、对事业的高度负责。 我们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筑牢强大的思想根基,确保永不迷失方向。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要学纪法、明边界、守底线,积极参加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对照检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强党性、严作风、守党纪,不断擦亮我们的共产党员第一身份,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纯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