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党组(党委)、机关党委(纪委)、党支部和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简称“三级五岗”)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委)责任清单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支持配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对其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实际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性开展政治风险排查。 2.深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及时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围绕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党支部,定期研究讨论党支部建设工作。强化分类精准施策,着力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难题。建立健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抓实所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建设。把专兼职党务干部选拔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完善党务干部选任、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党务干部梯次储备、更替有序。推动把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落到实处。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完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推进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定期研究机关纪检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情况汇报。 6.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党中央及省委要求、符合本单位特点、科学完备和务实管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每年向省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 7.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 二、机关党委责任清单 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领导下,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及时报请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机关党建重大事项。 1.旗帜鲜明讲政治,因地制宜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把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细化为具体任务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机关党委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2.坚持不懈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协助党组(党委)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年制定实施党员、党务干部培训计划,突出抓好青年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持续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健全基层党组织,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机制,分类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统筹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4.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鼓励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联学联建等活动。 6.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包括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反映。了解党员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报告。领导机关纪委工作,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7.领导机关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助党组(党委)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的领导。 党的组织关系直接隶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党总支、党支部参照执行。 三、机关纪委责任清单 在本单位机关党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每年至少向党组(党委)汇报1次工作。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每年向机关党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报告工作。 3.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按照权限查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5.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心提醒、约谈函询。 6.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7.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领导。 四、党支部责任清单 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结合实际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 1.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引导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党组(党委)工作安排。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部门(单位)重要事项,推动完成本部门(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升党员素质,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党的活动,促进党员在各项工作和网络空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1次考察。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每月收缴1次党费,每年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督促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做好党员关心关爱工作,保障党员权利。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5.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作用,明确委员分工,落实委员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任期制度,届满后及时组织换届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时,及时进行补选。 6.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五、党组(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对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1.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党组(党委)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带动党员、干部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3.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4.带头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5.及时研究推动解决党建工作在工作经费、阵地建设和党务干部培养使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主动加强与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联系,支持配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 六、机关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 1.认真研究谋划,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转化为加强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举措。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2.注重抓机关党委班子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和每年轮训制度、基层党组织委员履职培训制度落实。积极争取党组(党委)支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 3.带头落实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每年深入党支部联系点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机关党员或分管处室党员讲1次党课。 4.经常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对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开展预防提醒谈话。 5.统筹推进机关群团工作,组织机关党委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6.每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述职,听取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 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责任清单 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党建工作计划。 1.深入所属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工作。 2.列席党组(党委)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涉及单位改革发展全局、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会议议题和其他重要会议。 3.了解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及对本单位重要决策、工作部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向党组(党委)汇报。 4.经常与机关党委委员保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的作用。 5.完成党组(党委)、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机关纪委书记责任清单 主持机关纪委全面工作,带头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促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会议,主持研究和讨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组织研究制定机关纪检工作年度计划,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2.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3.列席本单位党组(党委)涉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议题的会议。按照权限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4.每年向机关党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定期听取直属单位纪检工作汇报。 九、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主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支部。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2.坚持以改革思维、改革精神破解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构建“业务有困惑、党建找思路,业务有压力、党建找动力,业务有问题、党建找原因”的党建求解优解机制,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3.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支部书记培训,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4.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及时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实事求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合理诉求和有关问题。 5.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发布时略有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