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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闽西老区红十字党员干部
2024-05-11 10:03 来源:龙岩市红十字会  

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是高压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党章和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全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保护和厚爱。龙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0次来闽西考察指导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红十字事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指示,为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闽西红十字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聚焦学习贯彻《条例》,持续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必须在遵规守纪中永葆政治本色,始终做到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项纪律”之首,清晰列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标准,就是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刻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对表、保持一致。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闽西红十字会系统的党员干部,要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任何时候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落实政治纪律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将政治纪律意识渗透到日常养成之中,既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也在生活小节、平常小事上讲规矩、守纪律,确保对党绝对忠诚。

严守党的组织纪律,践行“四个服从”。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必须在遵规守纪中践行“四个服从”,始终做到听党指挥、步调一致。《条例》把“四个服从”细化具体化,列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突出强调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落实,突出强调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闽西红十字会系统的党员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约束的关系,切实做到“四个服从”。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班子集体作用,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自觉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定的组织观念,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任何党员干部都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

严守党的廉洁纪律,坚决守住底线。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坚决守住底线,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干净清白。《条例》在廉洁纪律部分对内容、对象、执纪进行明确,既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动辄则咎,又体现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闽西红十字会系统党员干部,要针对存在红十字会是“清水衙门”、不具备腐败条件的认识误区,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为民用权。要搞清楚“廉洁底线是什么”,掌握好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做到敬畏法纪威严;要弄明白“廉洁底线怎么守”,把思想防线筑牢,从小事小节守起,始终公私分明、清正廉洁。坚持把公信力作为红十字工作的生命线,完善捐赠款物接受和发放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捐赠信息公开透明,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打造高效运转、规范动作、阳光透明红十字会。

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站稳人民立场。群众纪律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在遵规守纪中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做到心系群众、为民造福。《条例》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新时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将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和性质宗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是红十字会的根本宗旨。闽西红十字会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任务,着眼党政所需、群众所急、红会所能,推进“三救”“三献”工作提质增效扩面,推动重点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架好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把所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严守党的工作纪律,扛起使命责任。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必须在遵规守纪中扛起使命责任,始终做到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清晰划出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正确履职、警醒知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红十字工作的职责使命。当前,龙岩正在围绕“建设新龙岩”主攻“打好五张牌”主战略,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闽西红十字会要坚持把红十字事业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整体推进,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更多地添助力、增合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把心思用在谋事创业上、用在为民谋利上;带头执行党的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踏踏实实干事创业,切实做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善作善为,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创造新业绩、打开新局面,不搞徒有虚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作”“政绩工程”;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严守党的生活纪律,培养高尚情操。生活纪律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私人生活”,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培养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品端行正、一身正气。《条例》严明生活纪律,列出的负面清单既管线下又管线上、既管自己又管家人、既看行为又看影响,有助于引导党员强化身份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履行好党员义务,更好承担起党员责任。无数案例表明,生活上的不正之风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闽西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闽西红十字的历史记忆中不仅有红十字故事,也有红色故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具有独特优势。闽西红十字会要深入挖掘人道文化蕴含的红色力量和优秀历史文化基因,将传播红十字精神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党员干部要以严格生活纪律来要求和管束自己,涵养道德操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守护好精神家园。要自觉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要做到交往有原则、有底线,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要树立良好家风,经常提醒家人保持优良的作风,时刻算清腐败“七笔账”,慎重对待各种诱惑和考验,自觉筑起坚不可摧的“防火墙”。

(作者:龙岩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邹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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