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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接待工作中走深走实
2024-08-05 10:28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接待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接待工作是形象、是展示,是桥梁、是纽带,是艺术、是技术,是服务、是管理,是来宾了解单位甚至一座城市的重要窗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接待工作中走深走实,应做好“四简(俭、减、检)”。 

一、简。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中,我们简化接待,首先做到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中办发〔2024〕7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要求简化礼仪。这简化的要求就是简朴、简便、简单。工作中,我们重在“简”字上动真格,删繁就简,做到简化程序、简化仪式、简化形式,回归真心实意、真情实感、文明礼貌的接待本质,但同时,简化程序不等于简单服务,简化仪式不等于降低标准。 

二、俭。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开宗明义,反对铺张浪费。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按照《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接待用车优先选择机关内部或定点车队车辆,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原则上3人以下安排轿车,4—5人安排商务车。我们在“俭”字上出真招,坚持过紧日子,力求俭朴、勤俭、节俭,该省则省,摒弃接待讲排场、摆阔气的陈规陋习,不追求豪华、奢侈的接待设施和场地。 

三、减。领导到地方考察调研要减少陪同人员,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明确要求。接待中,我们坚持做减法,形式上可要可不要的,不要;坚持主要负责人不到机场、车站、码头、辖区边界或跨地区参加迎送,做到轻车减从;坚持严格控制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实事,严格控制工作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四、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在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查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在“检”字上下功夫、常对照、多检查,经常回头看自己和单位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要求,反复检查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规范是否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是否遏制到位。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原则,预防一切“微腐败”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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