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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届“学习新思想·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6-05 09:19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省直和中直驻闽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中央驻闽企业党委,各设区市委改革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效能办,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部门:

  经研究,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省效能办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学习新思想·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以党建高质量发展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主题

  学习新思想·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

  三、案例申报

  (一)申报案例的类型

  本次评比所征集的优秀案例,按党群工作类(含党群部门的业务工作)和非党群工作类分别进行申报。

  (二)申报案例的基本条件

  申报的党群工作类优秀案例,必须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机关党建“新、活、实”重要理念,探索形成的机制和制度,且经过实践检验、做法相对成熟、总体运行稳定,主要经验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得到有效推广和实践运用。

  申报的非党群工作类优秀案例,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1项:

  1.各级各部门的经验做法或创新模式具有示范效应,已写入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各级各部门的创新做法或创新模式具有领先效应,省级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市、县级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3.各级各部门的改革经验或创新模式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

  (三)申报案例的数量

  省直单位推荐数量两类共计不超过4个,各设区市每类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

  四、有关事项

  1.省直单位优秀案例,由所在单位机关党委负责推荐申报;设区市的优秀案例,由本地机关工委牵头,改革、发改和效能部门共同配合,做好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案例报送数量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不得超数量报送。多家单位联合报送的案例,联合署名一般不超过3家。案例原则上不涉密,佐证材料如有涉密,请提供纸质附件。

  3.严格规范撰写案例报送格式(见附件3),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直机关工委706办公室,案例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L76BGS8HL6CGW@fjjgdj.gov.cn。相关电子表格可在“福建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4.案例评审分专家评审、现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确定百优案例、十佳案例以及组织奖若干个。获奖名单届时在各主办单位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联系人:林岚岚,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政府大院8号楼工委706室,联系电话:0591—87823104。

 

  附件:1.省直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2.市、县级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3.优秀案例情况介绍撰写格式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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